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课 带你从知产视角看世界

注册商标的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未能按时办理的,有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限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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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申请与注册

《巴黎公约》

一、外国人何时可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1、《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

2、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有惯常居所

3、以上情形之外,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和相关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商标是以在先申请决定,同一申请日的以使用在先决定,如同一天使用,则抽签决定。

以邮寄的商标申请的,以商标局收到之日为准。

三、优先权日与申请日

首次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注册都能产生优先权日(六个月内申请可以使用优先权)

首次在国际展览会中使用,产生了优先权,申请日是以在国际展览会那天为准。

四、自愿注册原则和分类申请

1、自愿注册原则

除非违法或侵权,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

烟草和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2、分类申请

申请商标注册比较按商品分类申请,一标多类申请

五、商标注册问题的审查

绝对理由:3年任何人申请无效

相对理由:5年相关人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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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注册的相对理由

损害了其他民事主体的在先权利

(一)误导性使用地理标志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不来源于地理标志标识的地区

作为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时可以注册

(二)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或已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

(三)代理人代表人和其他关系人抢注

(四)禁止重复注册 ,商标之间的相同或近似,商品之间的相同或类似

判断标准:以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近似商标的判断

1、隔离观察

2、显著部分观察

3、整体观察

4、在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近似商品的判断

1、商品或服务分类表

2、消费者的认知作为判断标准

(五)驰名商标

(六)商标注册侵犯他人的在先权益(五年内请求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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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予注册的绝对理由

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用宽容态度,列有负面清单

(一)不予注册的绝对理由

损害公共利益,绝对不可被注册,如已注册,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可请求宣告无效;

1、标志不具有显著性;(通用名称)(商标法11条)

显著性(识别性、区别性),使消费者能将商品来源区别开的特性

只有具备显著性的标志才能构成商标获得注册,对商标的保护不能保护不能妨碍公平竞争。

(1)固有显著性;标志的文字或图形与商品之间联系,越弱越有显著性

(2)获得显著性,长期使用后,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了商标代表的商品的特定来源,从而使其产生了“第二含义”

(3)显著性的退化

(4)三维立体商标的显著性问题

三维商标仅以自身的商品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进行注册

(5)三维标志具有实用功能性和美学功能性是不能获得注册的。

2、标志内容或注册方式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3、有民族歧视、欺骗公众后果或有损害道德风尚等不良影响

4、使用了特定的中外地名(县级以上)

如果有其他含义,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使用,是允许的。

5、采用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

虚构 隐瞒事实真相、伪造营业执照等文件欺骗

6、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应当予以驳回

(二)不予注册的相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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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节

 一、取得商标权的途径

我国采用注册取得制而非使用取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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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主体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及外观设计的自然人————申请人:1、职务发明创造-单位;2、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

二、外国人在什么情况下能获得专利

《巴黎公约》成员国公民

《巴黎公约》成员国有惯常居所或营业所

没有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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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是明显违反法律

明显违反社会公德

明显违反公共利益

1、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基因,双螺旋结构中有功能的代码),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主要是为了公平和国家利益

2、自然规律、自然现象和抽象的思想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实施效果取决于医生和病人,不是一种稳定可以复制的方法)

动物和植物新品种都不能获得专利,

国务院颁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原子核变换取得的物质(军事用途)

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瓶贴 标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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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创性:

1、个人独立创作完成;

(1)从无到有

(2)在原作品基础上再创作,eg:演绎作品

2、“创”的要求

(1)必须是治理投入而非体力活动。eg:号码编排

(2)必须留有创作的空间,体现创作者的个性。eg:转换五线谱(无创作空间,按规则结果一样)

3、诉讼策略:被告往原告发明创作前找类似创作,如果可以找到,就可以证明原告非独创,被告就未侵权。但并非只要被告的作品具有独创性就可以证明其不侵权(独创性的运用)

4、公式:接触+实质性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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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xi · 2020-05-15 · 二、独创性 0

专利法保护的第二种客体

实用新型

通过对产品形状、构造的设计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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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的概念和技术特征

附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

不是技术方案,不针对技术问题

针对产品的外观,与产品不可分离

形状、图案或结合,色彩与形状和图案的结合

 

色彩必须与形状结合构成一个整体(色彩不能单独)

与实用新型的区别: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功能性)是使用新型,为了好看是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必须是工业上应用,能工业化批量生产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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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概念:

1、必须处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

2、作品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

3、能以有形的形式复制;

4、具备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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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的客体

发明 发明人

实用新型 发明人

外观设计 设计人

上述三种统称发明创造

发明:既可以针对产品又可以针对方法

解决技术问题 能较为稳定的重复实施,可复制推广

发明须建立在正确认识自然规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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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娜 · 2020-05-15 · 一、发明 0

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

一、职务作品

须存在劳动聘用关系

须完成工作时完成的

1、特殊职务作品 作者仅有署名权

(1)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这种资金设备和资料不是随处可得的。

工程设计图 产品设计图 地图 计算机软件等,应当着重保护单位的投资,英美版权的思路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职务作品

唯一一个《地方志工作条例》

(3)合同约定为特殊职务作品

2、普通职务作品

单位有两年内的有限使用权

二、委托作品, 属于承揽合同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归受托人

委托人可以依约使用作品,可以在委托创作范围内免费使用。

三、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共同创作作品的合意

1、独立存在可以分割的部分,且有单独利用的价值,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

2、无法分割,没有单独利用的价值

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单独许可,但是报酬应共同享有。

四、演绎作品

新作品须保留原作品的基本表达

原作品著作权人有演绎权

双重权利 双重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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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及著作权的自动取得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通常原始取得著作权

民法分为法律行为(表意行为) 和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不需要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

成为作者的唯一依据就是创作,提供帮助和条件不是作者

法人作品

由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

并有法人承担责任

动手的自然人丧失了作者权利

典型的法人作品:

李克强总理作出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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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

第1节 专利的概念和特征

公开 

国家根据发明创作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及发明创造对社会有利为前提,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创造人的专有权利。

本质作用,以公开换授权,发明创造人想获得专利就必须向社会公开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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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人身损失)

赔偿损失(经济损失)

作品复制品的发行者如能证明合理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包括合理开支)的计算: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法定赔偿金(50万以下)

二、行政责任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侵权复制品

著作权法48条(复制权 发行权 表演权 放映权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汇编权)列举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国家版权局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解释:构成不正当竞争,危害经济秩序。基于故意或严重过失的主观心态,一营利为目的的公开实施,严重干扰权利人的许可市场

三、刑事责任

《刑法》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

1、未经许可复制发行

2、司法解释:“复制发行”意为复制或发行

3、司法解释:通过网络传播作品视为复制发行

218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销售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复制品: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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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

程序上做出的特别规定,三种特定措施:

1、责令诉前停止侵权(行为保全)

2、诉前证据保全

3、诉前财产保全

权利人+专有被许可人(仅一家)

申请应满足条件

初步证据 提供担保

法院如何做出裁定和执行?法院48小时 立即执行

如何解除?30天不提起诉讼,上述诉前措施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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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22条12种情形

大多针对已发表作品

一般应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作者依法声明禁止使用的,不得使用

实务中可以超越22条的规定认定合理使用

1、个人使用

2、适当引用

引用量不超过必要限度是允许的

无论哪种引用都不可以替代原作品的市场

3、时事新闻报道中的使用

4、对时事性文章的使用,但作者刊登不得使用的除外,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5、对公众集会上讲话的使用,除非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

6、在课堂教学和科研中的使用(翻译和复制),仅限于学校课堂教学

7、国家机关公务性使用,合理范围内

8、图书馆等对馆藏作品的特定复制和传播

9、免费表演,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既没有向观众收费(包括直接费用与间接报酬,餐馆演出,营利性场所的表演都不是免费表演),也没有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室外艺术作品以平面形式的利用,进行复制和改编(临摹 绘画 摄影 录像),

重建雕像、绘画临摹出售、建筑物拍下来做成明信片,是否是合理使用?可以以合理的方式(应当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利用)进行再利用,不构成侵权

主要看是否与原作品是否同一维度,是否有替代,是否形成竞争关系,占有了原有作品的市场。

11、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

12、改成盲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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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既无需许可,也无需付费

法定许可:无需许可,但需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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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式设计权

对印刷品的版式设计的权利,只针对同一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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