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课 带你从知产视角看世界

专利权的转让与许可
独创许可:不可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人自己不得实施。(1人)有权单独起诉侵权人和申请诉前措施
排他许可: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人自己可以实施。(2人)专利权人不起诉或申请时,可起诉和申请诉前措施
普通许可: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人可以实施。(n人)不能单独起诉侵权人或申请诉前措施,除非再获得专利权人给予其程序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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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权内容
制造权
销售权
许诺销售权
进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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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专利的权利内容
产品专利权:
制造权
使用权
销售权
许诺销售权:是指
进口权:(专利权有地域性)
二、方法专利的权利内容
方法专利权:
使用权——延伸权利
特殊保护机制:举证责任倒置(新产品制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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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审查机制
我国的专利审查机制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实质)审查(即审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仅初步(形式)审查,可以进行一个本质上补充的实质审查
临时保护期间(法定之债)
合作专利,一人想申请专利、另一个人不想申请专利,是不可以去申请专利(原因:专利申请存在风险)
对新的技术方案一定要申请专利么?
可以选择申请专利或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申请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前提是公开技术方案,如申请失败,技术方案无偿奉献给社会。发明专利只有20年保护期。他人虽然获悉了技术方案,但在保护期内不得擅自使用。
商标秘密: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只要不泄露,他人不会知晓。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无限期。如果他人通过反向工程获得了技术,可以使用
实用与外观的审查程序:形式审查,不会进行新颖性审查。
对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作出专利评价报告(相当于补充进行实质审查)、关键是进行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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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文件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权利要求书、遗传资源来源说明
说明书:(1)对技术方案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实现“公开换授权”
(2)申请专利时:提出权利要求的依据
(3)侵权诉讼中:解释权利要求、澄清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书
(1)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通过记载技术特征,划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2)侵权诉讼中: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认定专利侵权:
权利要求书与全面覆盖原则
司法解释: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
1、请求书、图片(可同时附上简要说明)(非技术方案)
请求书:需要指名产品所属类别(授权后依产品类别提供保护)
图片: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外观专利只能在相同或与之相似的产品类别上获得保护
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是不分载体或者产品的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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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复授权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作用:
1、避免同一申请人通过多次申请延长保护期
2、避免权利冲突
单一性原则: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者实用新型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原因:便于分类、检索
        收费上的考虑

例外:
外观设计申请的例外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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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日
先申请原则与专利申请日
先申请:以申请日为准
申请日应如何确定?
邮寄:有邮戳日,否则签收日
同日申请应如何处理:上午、下午,
申请日为准:以日为准
协商—同时驳回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申请日与优先权
巴黎公约:没有改变专利的地域性(为跨国申请提供了便利)
国内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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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
一、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1、颖性
要求之一:不属于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不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新颖性:1、新颖性与现有技术
书面公开:载有技术的公开出版物从未被人看过?
使用公开:公开展出了装有新型发动机的汽车?
展示的是汽车,并不能使前来参观的人了解其中发动机的技术方案,这种展出不属于使用公开。
销售了一部装有新型发动机的汽车:无法控制购买者对汽车的使用,那购买者完全可以把发动机拆下来,然后研究其中的技术,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反向工程”-(都不能授权)
以其它方式公开:口头公开
2、新颖性与抵触
申请要求之二:不存在抵触申请
两个相同内容的专利一前一后提出
3、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A: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会(国展局注册或认可)上首次展出的;
B: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C: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注:发生三种情形之后的6个月是“宽限期”,申请日并不是发生三种情形的那一天)
2、造性
发明创造性大于实用的创造性要求
3、实用性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
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不属于现有设计
                不能出现抵触申请
新颖性:
产品种类对比:限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的产品
与现有设计对比:是否相同或实质相同
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识能力为准
区别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不与他人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
改进他人专利技术形成的发明能否获得专利权?如果前一个专利还在保护期内,需要许可才可使用。
改进他人仍在保护期内的外观专利设计形成的外观设计能否获得专利权?(不可,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保护程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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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
发明人和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
专利申请权:
职务发明创造:
(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1、本职工作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
3、退职、退休、调动后一年内
(二)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双重权利、双重许可

非职务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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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伯尔尼公约》
专利权-《巴黎公约》
商标权-《》

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申请人概述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及外观设计的自然人
申请人:1、职务发明创造:单位
            2、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
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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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授予专利
一、完成方式、内容或专利申请方式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
一种发明创造不能仅仅因为它有可能被滥用,就说它发明的本质目的是去违法,损害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麻将机)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基因)
一是公平、二是国家利益

二、自然规律、自然现象和抽象的思想
1、科学发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从无到有)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利活动没有利用自然规律,而是人的心理,实现效果因人而异)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为什么药品和医疗器械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效果取决于病人与医生,不可被稳定实施的对象
4、动物和植物新品种不可授予专利权(但培育方法可被授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动物新品种不能获得任何保护的。
5、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瓶贴、标贴)
可商标、或者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可以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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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的概念与特征(工业品外观设计)
换言之:它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它能够用工业化生产的方式进行批量制造,仅仅通过手工方式来制作的产品,无论外观、可作为立体的美术作品来保护,但是非外观设计。
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可工业化生产)
不是技术方案、不针对技术问题
针对产品的外观,与产品不可分离()
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产品上单独的色彩不可,因为色彩是有限的)
产品形状设计,实用新型与外观的区别点在哪?
1、产品形状设计是为了解决一个技术问题-实用
2、是为了好看,不能解决技术问题-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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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人=发明的创造者+实用新型的创造者
设计人=外观设计的设计者
发明的概念:为解决技术问题,针对产品、方法和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的条件:
(一)正确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发明建立在正确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
自然规律:物质世界中自然形成的规律:物理、化学、电子和生物等规律。
(剩余价值学说与自然规律无关;交通规则,针对的是人类社会活动,没有利用自然规律去解决技术问题)
错误认识:永动机
(二)是一种技术方案
针对技术问题
利用技术手段
获得技术效果(实际解决技术问题,不能是空洞的愿望和渺茫的方案)
(三)能较为稳定地重复实施
可复制、可推广
排除高度依赖于个性化条件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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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Dong · 2020-06-07 · 一、发明 0

专利的概念和特征
“专利”不等于“专有其利”

专利=以公开换取国家授予的专有权利(出国防专利,其他均以公开)
 专利的概念:国家根据发明创造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及发明创造对社会有利为前提,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创造人的专有权利。
专利制度作用以公开换授权  提供技术信息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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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节 商标权的内容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双重相同”的商标使用属于假冒注册商标,推定存在混淆,可构成刑事犯罪

商标权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在先权利不包括商标权,前一商标人可以主张后一商标无效,但不能提起侵权之诉,驰名商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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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是私权,主要涉及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转让、许可等权利行使依意思自治原则。

与同是绝对权的物权相比较特征

1.客体 非物质性

2.地域性 仅限于本国范围内予以承认与保护  对物权的所有权的保护是没有地域性的。

但是一些公约却削弱了地域限制。但不是缔约了就能没有地域限制的,公约不同保护的程度也就不同。

如伯尔尼公约是自动保护原则,自92年中国加入后,成员国之间是自动保护的。但是巴黎公约仅是便利跨国申请,未改变各国独立授权和注册原则。一项专利权和商标想要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仍需要在其他国家申请相应的注册。

3.时间性

例外:商标(可续展保护期)、商业秘密,可以一直保护下去。原因是商标不存在再次创作,商业秘密是没有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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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他性的控制

智力成果天然不是法律上的财产,信息的本质就是自由流动,一旦信息被披露,就会自由流动,无法控制。

未经许可,不得被他人利用。

 

垄断:公共政策的考虑,鼓励创新、保障创新者的利益,报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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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  放弃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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