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发行行为: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行为。
书店销售图书:发行权。
音像店销售音像制品:发行权。
拍卖会上拍卖画家真迹:发行权
倒卖盗版电影、软件光盘的:发行权
发行权用尽(首次销售原则):作品原件及复制件经许可或依法转让后,所有者再次出售或赠与该原件或复制件无需经过许可。
原来的1000本不侵犯发行权,后来加印的8000本侵犯发行权。书店可以证明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若一作者允许三家店销售其产品,有第四家出现,作者能否以发行权胜诉?不一定,有可能该家是从上述三家批发后再买,如何胜诉,公证员从该店买一本并证明其为盗版,胜诉。
裁剪挂历案:将挂历中的画裁剪下来单独销售,
著作财产权
对作品的特定利用行为能够产生经济利益。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朗诵诗歌演唱音乐:不是复制
将歌手演唱录制下来:
按建筑外观效果图进行再次建造
将雕塑作品拍成照片
复制行为的构成:在物质载体上再现作品。稳定的固定在物质载体上,形成复制件。
康佳未经许可将《渴望》固化在其电话机的IC卡上作为来电铃声,属于复制行为。
从平面到平面;从无载体到有载体(录制歌手的演唱:同时复制表演和音乐作品);从平面到立体:按平面美术作品制作立体艺术品,从立体到平面:对雕刻、建筑等进行拍照。
从立体到立体:照着雕刻作品进行雕刻。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即改变了作者的思想感情。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阻止他人修改自己的作品,细枝末节的修改,报刊社编辑对稿件的修改
改编权:作品的xiu'ga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冒名是否侵犯署名权?冒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被冒名的人。民法上的姓名权,不是zhu'zuo
著作权的内容:
直接侵权:未经许可,也无法定免责事由,实施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没有所谓的过错与否。
在适当的情况下,即使侵权人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知道自己从事了侵权行为,各成员国仍可授权司法机关责令其返还利润或支付法定赔偿金。
过错并非认定直接侵权的要件,只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
著作人身权:作品体现了作者独特的人格、思想、意识和情感等精神状态,作者对作品享有非物质方面的权利,
发表权: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是一次性权利,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代码化指令序列,指挥计算机完成某种功能。
图形作品与模型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工程、产品设计图:
为施工、生产绘制。与设计方案及与相应的工程和产品的技术实用性无关。
设计图由点、线、面和各种几何图形组成、包含着严谨、精确、简洁、和谐与对称的科学之美。
著作权法意义上对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的复制,仅指以印刷、复制、翻拍等复制形式使用图纸,而不包括按照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进行施工、生产工业产品,因此被告摩托罗拉公司按照印刷线路板设计图生产印刷线路板的行为,是生产工业产品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
图形作品:为什么地图和示意图是作品:
地图是有比例的、抽象、包含省略。
示意图要反映客观真实,对标注对象的选择,对标注的绘制方式的选择和安排,对实际位置的取舍与变形处理。
模型作品: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进行了取舍、浓缩、抽象、展示科学和技术之美。在bu'ju
试听作品:
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的方法
摄影作品: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对拍摄角度、距离、光线和明暗等因素的选择和判断,对拍摄时机的把握(敏感和准确的捕捉到稍纵即逝的场景);对被拍摄的场景或人物进行独特安排。
作为复制的拍摄:对文件、平面艺术品等的单纯翻拍,缺乏创作空间,体现技术而非拍摄者的个性,eg:仅在复制过程中运用的技能、付出的劳动以及做出的判断并不具有独创性。
拍摄照片的出发点和zui'zh
被告的作品是否有独创性与侵权与否是两回事。
侵犯了著作权的改编权。
作品和侵权作品。接触+实质性相似。
不是只有
艺术及作品的区别,艺术品与作品
等比例缩小:缩小版的复制件。
创:智力创作的成果,不能仅仅是额头流汗。
绣品,仅是涉案油画的复制方式之一。
gong
需要鉴定才能发现的差异,对著作权来说没有意义。
临摹:不具有著作权。
临摹品是复制品还是作品?临摹的价值不是通过著作权法来保护的
著作权是鼓励创新而不是鼓励重复
出现巧合,(几率很小,与专利不同)与前人作品相同:
1.从无到有独立完成。
以一定形式表达,隐含的含义是通过一定的符号体系的表达。
构成作品的因素:
1、文学、艺术、科学领域。
没有出现技术二字,科学与技术有差异。将技术领域成果排除出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之外。
2、智力成果
3、一定形式表现
4、独创性
这是构成作品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即作品一定符合上述条件,但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一定是作品。作品的范围还收到著作权基本原理和其他条文的限定。
智力成果没有加人类这两个字,那么动物能不能创作作品?不能,不符合著作权法产生的初衷,动物不能受到鼓励。且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也进行了限定。
表达形式?(expression)
表达:动词,表达形式(形式+内容):名词
举例:小说与漫画,表达形式差异很大,侵犯小说作品的改编权,表达相似,非形式相似,为内容相似
思想和表达的界限在哪里啊,之前从未有人发现过,以后也不会有人发现-美国一位法官的话
金字塔的结构诠释思想与表达的界限,不能划在金字塔底端,否则同义词替换不构成侵权;亦不能划在顶端,否则扩大保护思想;应根据每段、节、章中的情节进行比较
同义词替换,替换后的小说与原小说表达完全不一致,是否侵犯原小说的表达呢?-洗稿
1. 毛主席手写的诗词构成什么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中的书法作品)?
同时构成文字作品和美术作品(书法作品)
2. 平面和立体如何划分
平面美术作品(必须借助物质载体的两个维度):毛笔字
立体美术作品(长、宽、高)(必须借助物质载体的三个维度):雕塑作品
纸张:三维物
1. 建筑作品:建筑物
建筑作品的外观设计图:不是建筑作品
2. 第一起建筑作品纠纷:保时捷销售大厅
实用艺术作品
1. 实用艺术作品作为美术作品保护
2. 《伯尔尼公约》很大的选择空间,《工业产权法》或者《著作权法》
3. 功能部分和美感部分必须分离(物理上可分离、观念上可分离)
物理上可分离:山姆大叔雕像(存钱罐和雕像)
观念上可分离:人体美感的香水瓶,物理上分不开,观念上能分开(改变美感,是否会影响功能的发挥)
艺术设计提升了产品的品味和价值
产品在实用之余增加了艺术体验
保护与功能分离的艺术设计符合版权法的宗旨
无法分离:跑车、“歼十”战斗机
4. 实用艺术作品的艺术创作程度至少使一般公众足以将其看做艺术品。
是否艺术设计,大家认知基本一致,艺术设计高低大家可能认知不一致
能够被公众视为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