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面作为独立合同规定,但保证作为债的担保方式,担保法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
一、保证的从属性
二、保证人的资格
三、保证方式
四、保证期间
五、主债务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民法典里面作为独立合同规定,但保证作为债的担保方式,担保法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
一、保证的从属性
二、保证人的资格
三、保证方式
四、保证期间
五、主债务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四类特别法人能否作为保证人?
机关法人,不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合作经济组织法人、村委会居委会,法无禁止即可为,但需要讨论
民办学校、幼儿园,应以是否向出资人进行利润分配来看其是否具有营利性,从而判断是否具有保证人资格
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的回正,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一般保证进行,与原规定相反
约定不明:687、688
保证期间的确定:692、693、694、696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分和计算
保证人的追偿权699、700
是否能向其他共同保证人进行追偿?是否赋予保证人清偿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