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续费SVIP
全年无限次用
体验版
团购咨询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大成刑辩专题课——打好“程序+实体”组合拳,一举制胜庭审

刑事辩护也要注重程序辩护,用程序辩护倒逼司法机关,实现实体辩护。

公安违法收集证据是对司法公正的损害。

程序性辩护方法:

分类一,辩护方式:交涉性和抗辩型

分类二,辩护效果:请求型、纠正型、制裁型

分类三,辩护阶段:审前和审后 

怎样进行程序性辩护:

一,厘清程序性事实和程序性法律,根据具体案件确定方案。不能单纯为了程序而辩护,要综合运用程序与实体辩护。

二,针对哪些方面进行程序辩护

人身强制措施,财产强制措施,管辖,回避,阻碍辩护人行使权力,证据收集违法,侦查措施适用问题,审判程序违法,审判阶段交涉型程序违法。

三,非法证据排除六步法

1是否属于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

2确定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要排除的目标

3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的线索或材料

4抓准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利时机

5利用辩方的有利诉讼地位积极参与法庭调查

6不懈寻求对不利决定的救济机会

 

 

[展开全文]

1、侦查阶段程序辩护为主、实体为辅;审查起诉阶段是并重;审判阶段与侦查阶段相反。

2、程序性辩护:

[展开全文]

程序性辩护的切入口:人身强制措施、财产强制措施、案件管辖问题、办案人员的回避、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未保障辩护人和追诉人辩护权、证据收集违法、侦查措施(包括技术侦查措施)适用问题、审判程序违法、审判阶段交涉型的程序违法、其他程序性辩护。

[展开全文]

程序与实体融合交叉辩护实案应用

刘丽云律师

1、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

二者之间 如车之两轮 鸟之两翼“

 

[展开全文]

一、娄秋琴:程序性辩护基础与前沿实务(无课件)

[展开全文]
 
大成刑辩专题课——打好“程序+实体”组合拳,一举制胜庭审
¥5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
购买/续费SVIP
全年无限次用
体验版
团购咨询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