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免费直播】胡云腾教授-精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量刑建议难点解答

【两天免费直播】胡云腾教授-精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量刑建议难点解答

直播时间:2021年11月22/23日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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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的“精准”,既包括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也包括幅度刑量刑建议的幅度最小化,以使量刑结果可预期。

 

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核心,量刑建议也是理论与实践中争议最多、分歧最大的问题,对刑事律师而言,如何精准把握、正确认识量刑建议,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意义重大。

 

为帮助大家掌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量刑建议重难点问题,智拾网诚邀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就该课题进行深入探讨。

 

他能同时从刑法、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的视角,去剖析刑事诉讼中的量刑问题,继而律师处理案子提供了切入点。

 

课程为2日免费直播,覆盖「刑事诉讼法关于量刑建议的规定」、「司法文件中关于量刑建议的规定」及「量刑建议的难点和争议问题」三大主题。不但理清量刑建议的种类,还阐述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不但梳理了认罪认罚的时间、情节与从宽处罚的关系,还对量刑建议的重难点进行探讨:辩护律师如何提起上诉?如何帮当事人抗诉求轻?如何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发挥能动作用?

 

这是一门由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亲授的直播课,重磅嘉宾、重磅内容,等你来听!

 

精彩预告

●如何撰写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

●如何看待认罪认罚的时间、情节与从宽处罚的关系问题?

●如何处理被告人同意认罪认罚及量刑建议,但辩护人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量刑建议明显不当问题?

●如何看待与处理法院按照量刑建议作出判决但被告人提起上诉问题?

●被追诉人和辩护律师能否及如何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发挥能动作用问题?

 

课程大纲

专题一:精准把握刑事诉讼法关于量刑建议的规定

1.量刑建议适用的案件与刑罚范围、主体、内容、种类问题

2.量刑建议采纳的强制性问题

3.量刑建议的可调整性问题

 

专题二:精准把握司法文件中关于量刑建议的核心规定

1.检察机关一般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问题

2.量刑建议征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和尽量协商一致问题

3.量刑建议书的形式、建议的理由和依据问题

4.非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提出方式和提出时间问题

5.被告方与被害方未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对量刑建议及认罪认罚被告人从宽处理的影响问题

6.认罪认罚的时间、情节与从宽处罚的关系问题

7.被告人认罪认罚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问题

8.判处非监禁刑的量刑建议与评估报告或者委托评估材料的问题

9.人民法院如何审查量刑建议问题

10.人民法院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有异议的检察机关应当考虑是否调整问题

11.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不调整的量刑建议或者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的量刑建议,可以直接作出判决问题

12.人民法院认为量刑建议适当但认定罪名错误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问题

13.人民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须说明理由和依据问题

14.被告人判决前反悔及认罪认罚程序转换问题

 

专题三:关于量刑建议的十大难点和争议问题

1.量刑建议权的性质问题

2.精准量刑建议加一般应当采纳是否侵犯法官的审判权和自由裁量权问题

3.量刑建议的精准化与多样性是否可能统一问题

4.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判断标准问题

5.被告人同意认罪认罚及量刑建议但辩护人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量刑建议明显不当如何处理问题

6.如何处理法院按照量刑建议作出判决但被告人提起上诉的问题;

7.一审判决后检察机关抗诉求轻,法院应不应当加重刑罚问题

8.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检察机关是否或者如何抗诉问题

9.被追诉人和辩护律师能否及如何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发挥能动作用问题

10.“确定刑量刑建议”及“一般应当采纳”与以审判为中心和庭审实质化的关系问题

 

胡云腾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

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部级专职委员

胡云腾教授,曾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最高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兼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等职务,法官职级为二级大法官。退休后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并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担任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云腾教授从事法学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30多年,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法学、司法制度、司法改革和司法案例。参与了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创立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实行司法责任制、设立巡回法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大司法改革活动。组织起草了最高法院诸多刑事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主持审理了最高法院首例虚假诉讼案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有比较丰富的司法审判经验。曾经主持马工程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宪法学》的修订工作并担任首席专家和召集人,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专著、教材、译著、案例等著作数十部。是兼通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法学法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