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悦民:合同效力纠纷胜诉指南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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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纠纷胜诉指南

主讲人

秦悦民

一级律师, 通力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合伙人,执业30余年

钱伯斯银行与金融领域的“业界元老”(2022)

LEGALBAND争议解决(诉讼)领域“焦点关注律师”(2020-2022)

Asian Legal Business“中国15佳诉讼律师”(2021)

于焕超

通力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业务律师

LEGALBAND中国律界俊杰榜30强(2022)

 

引言:合同效力规则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

二、合同生效与合同有效的关系?

三、合同生效与合同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的关系?

四、如何区分成立与生效的实益?

 

模块一:合同未成立

、从合同的缔约方式角度,要约承诺方式下承诺的生效时间

1、电子合同的承诺生效时间

2、无需通知的承诺生效时间

3、招投标的承诺生效时间

4、沉默承诺的生效时间

、从合同内容的角度,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

1、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2、合同缺少部内内容(如时间、金额)是否成立?

3、当事人形成书面合同后,仍在就合同主要条款进行磋商,合同是否成立?

4、当事人形成一份书面协议但是未在上面签字,合同是否成立?

5、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领受的,合同是否成立? 如何判断何为履行主要义务?

、合同成立时间的"当事人另有约定"

1、当事人能否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2、当事人约定作为合同成立时间的事实悖于公序良俗,如何处理?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成立时间限度悖于公序良俗,如何处理?

、合同成立时间的"法律另有规定"

1、以合同书方式、以函电达成协议加确认书方式订立的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2、通过倒签的方式将合同成立时间提前是否有法律效力?

3、具备特别成立要件的合同,如要物合同、要式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4、法定的合同特别成立要件能否约定排除?

 

 

模块二:合同成立未生效

、合同约定签字和/或盖章的情况下,合同何时生效

1、合同约定“签字盖章“合同生效,合同何时成立、生效?

2、合同约定”签字、盖章"合同生效,合同何时成立、生效?

3、合同约定”签字或盖章“合同生效,合同何时成立、生效?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1、所附条件未成就,合同是否生效

2、当事人恶意阳止生效条件成就,能否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已生效

3、合同义务能否作为生效条件?

、批准生效合同的法律适用

1、未提交报批/报批未通过,合同是否生效?当事人能否请求厢行报批义务或者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报批义务以及针对报批义务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是独立生效的条款

3、如何确定未能履行报批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

4、当事人对于报批未能通过均有过错的,能否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5、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以合同已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已经批准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有效,法院是否会予以支持

 

模块三:合同无效

一、情形一: 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1、阴阳合同与合同变更的效力认定

①虑假意思表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为何

②虚假意思表示+规避与办理报批手续的规定,合同效力为何

③当事人仅以规避法律法规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合同效力为何

④不存在阴阳合同,诸份合同均有效,如何处理

2、名实不符与合同效力(穿透问题)

①穿透审查是何种性质,合同解释还是法院在改写合同

②是否决定穿透,应该考虑的因素

1)合同名称or合同内容?

2)合同履行情况?

二、情形二: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1、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他人是否包括合同当事人?

2、恶意串通,合同是整体无效还是部分无效?

3、恶意串通的证明标准是高度盖然性还是排除合理怀疑?

三、情形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1、违反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和常见情形

2、公法责任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①行为人已承担行政责任,合同是否无效?

②民事合同构成刑事犯罪的,合同是否无效?

3、违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合同效力

4、违反法律规定但应适用具体规定的情形

四、情形四: 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

1、国家利益是否指国有企业利益?

2、社会公共利益指哪些情形?

3、公序良俗指哪些情形?

 

模块四:合同对签署主体是否具有约束力

一、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

1、真正权利人能否以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2、真正权利人未事后追认,且让与人未事后取得处分权,法院是否会同意受让人要求继续履行的主张,是否会同意受让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主张

3、受让人已取得财产,真正权利人能否请求认定权利未发生变动或者请求返还财产

二、越权代表的合同效力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代表权作出限制,由谁证明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2、章程或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代表权作出限制,由谁证明相对人知道该限制

3、公司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代表而承担民事责任,其是否有权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追偿

三、职务代理与合同效力

1、工作人员就超越其职权范围的事项以法人名义订立合同,合同是否对公司发生效力

2、工作人员超越其职权范围的常见情形

3、公司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的职权范围有特殊限制的,相对人是否受到该特殊限制的约束

四、印章与合同效力

1、盖章之人未超越其职权范围+公章是假的,合同是否对公司发生效力

2、盖章之人超越其职权范围+公章是真的,合同是否对公司发生效力

五、无权代理和追认

1、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2、行为人的职务外观不足以让相对人产生信赖,相对人主观上是否满足善意且无过失

3、相对人是否需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审核义务

4、被代理人能否以实际行为追认无权代理行为以及举证责任在谁

5、被代理人曾明确拒绝追认且行为追认较为横糊时,是否可以认定已经追认

6、被代理人的关联方追认能否认为构成被代理人的追认

六、代表人或者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1、代表人或者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公司能否主张合同不对其发生效力并要求赔偿损失

2、如果法院认为恶意串通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但是又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哪一方负有进一步的举证责任

七、公司对外担保

1、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谁有举证责任证明已经尽到审查义务,以及如何确定审查标准

2、债权人免于审查的情形

3、债权人未能证明尽到审查义务,合同对公司是否发生效力,如未发生效力,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模块五: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一般规则

二、法院判决当事人返还财产时,需结合哪些因素进行判断

三、当事人承担财产返还责任时,是否需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四、法院在确定财产返还时,是否考虑财产增值成者贬值的因素

五、双方负有对待返还义务时,双方是否应当同时返还

六、返还财产的范困是否包括擎息,是否包括利息?

七、财产返还请求权是否可以对抗金钱债权人的执行

八、财产返还请求权,其性质物权性质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还是债权性质的不当得利请求权?

九、返还财产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十、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折价补偿和返还财产?

十一、返还财产和折价补偿的行使顾序

十二、折价补偿是否需要考虑善意和恶意,是否需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

十三、折价补偿时,对于标的物高于低于合同约定转让款的部分应当由谁承担

十四、当事人不返还,而改为折价补偿的情形

  1. 财产不具有返还条件或者为防止损失过大
  2. 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财产,且标的物不可替代
  3. 财产已经丢失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

十五、当事人要求返还财产后,能否同时请求损害赔偿

十六、承担投害赔偿责任时,是否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双方均有过错的,是否应当适用过错相抵原则

十七、损害赔偿在性质上展于缔约过失赔偿,是否应当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原则和方法

十八、损害陪偿的范围是否应当以实际损失危险,能否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十九、确定当事人应承担的信赖利益陪偿责任时,能否参照合同约定来确定信赖利益的范围:信赖利益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是否应当适用过失相抵规则

二十、以下几种损失是否属于实际损失

  1. 标的物毁损或丢失的损失
  2. 履行合同过程中新出现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3. 当事人应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
  4. 聘请律师进行诉讼支出的费用
  5. 当事人依法应予追缴的财产
  6. 标的物已经被第三人全部或部分合法取得所产生的损失

二十一、财产损失的起算时问和截止时问如何确定,赔偿损失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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