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镇胜:民事案件庭前准备全指引

了解案情:

1、面谈当事人,尽量制作笔录

边听边问,先听后问(建议采用这种,可以先记下问题)

律师一定要有证据思维:要用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宜→证据导向定事实

会见当事人时,建议是录音的(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有利的事实、不利的事实

代理词少些事实上的陈述,以免构成自认,造成对判决结果不利的影响

对方确认的诉求,一定要确定下来,是否同意调解,调解的方案是什么

案情摘要:可以用思维导图(时间维度、主体维度、对账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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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争议管辖的约定,如果是原告所在地,一定先起诉,拿到诉讼主动权

不要提前提交证据:庭前提交的证据宜少不宜多

诉状、答辩状一定要给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诉讼时效和担保期限不同,担保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可中断、延长

 

学会用思维导图

作为代理律师,发起案例研讨时,自己要归纳总结几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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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诉前要做财产调查+执行可能性分析

以客户的终极目标为导向-执行成功/执行可能性

(终本、限高、查封)

诉讼保全的工作量有可能大于诉讼本身

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30日内起诉

诉中财产保全:立案时的技巧

 

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去保险公司开保函:

 

被申请人财产线索和信息:合同收款账户(在合同签订时,即便对方是付款方,也要求对方提供银行账户)、企查查财产线索、法院依职权查询被申请人银行账号(需要申请人写申请:《查询财产信息申请书》-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最高院2020年12月23日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车辆线索:可以去车管所:需要哪些材料?

目前全国上千家银行都已经纳入执行查控系统

 

 

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前也可申请财产保全,且此时无需提供担保。

 

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是否需要车、人力支援需要支持

 

 

对对方主谈人给与足够的尊重,而不要以已采取财产保全就咄咄逼人

最佳时机:财产保全成功后3-7天

 

如分期还款,第一、二笔的金额及支付期限占比要大及短期

至少提前一个月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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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了解案情的方法与模版

一、委托人介绍案情流程与注意事项

1、地点,首选律所,委托人单位

2、方式、面谈并制作笔录,避免微信短信电话

3、主动陈述、时间顺序,事情经过

4、律师发问,关键事实,主动发问

注意三件事:关键证据——不能只听陈述不看证据,不能陷入委托人的情感之中

录音保存——使用办案软件法叮接受委托自动录音

证据事实——委托人眼中的事实,不是律师分析案件的事实,律师要用证据思维确定案件事实

梳理案情要注意三个维度

自称事实,要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当事人往往说对自己有利的,要从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去询问

有利事实,详细听取对委托人有利的情节、事实、证据

不利事实,在听取案情时,要特别问询对委托人不利的情节、事实、证据

事实自认与否认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5月1日施行

自认的形式:

诉状、当庭陈述、代理词、证据交换、法院询问笔录、诉讼代理人自认,法官询问后不做回答的

自认的法律后果:

不利的事实,视为认可  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否认:

符合关联证据

符合自然规律

符合举证分配

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

1、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

2、账簿、记账原始凭证

委托人自认与否认注意事项

确认自认

自认事实对方无需举证

自认事实决定案件结果

自认事实委托人明确

自认表现形式:各种诉状签名、律师各种谈话笔录

明确否认

分析判断对方提出的事实

委托人是否    认可或否认

做好笔录

阐述自认否认法律后果

自认否认要制作笔录

笔录委托人要签名确认

如何制作收案笔录

收案笔录:了解案情、避免风险

前言:时间,地点,收案人,委托人,记录人

主体:委托人,基本情况,对方基本情况

内容:事情经过,关键问题,证据情况,诉讼请求,和解方案

结尾:案情分析,风险提示,免责声明,阅后签名

如何制作谈话笔录

了解案情,规范办案

前言:时间,地点,收案人,委托人,记录人

内容:诉讼流程,诉求变更,证据意见,鉴定评估,和解方案,其他事项

结尾:阅后签名

如何制作案情摘要

案情摘要模版展示与讲解

记叙文体

时间地点

事件经过

证据要素

思维导图梳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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