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菁:私募合规审查与合规运作要点精讲

一、证监会与中基协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框架体系

(宏观审慎监管)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监管)中国人民银行

(微观审慎保障金融机构稳定、保障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证监会

--------------------------------(行政监管部门)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内部职能机构-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市场二部;地方派出机构-各地方证监局

(行业自律组织)         银行业协会、信托业协会、保险业协会;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内部部门-办公室、公募基金全部、私募基金全部(牌照申请、产品备案)、资管产品部、理财及服务机构部、资格与培训部、投教与国际部、信息技术及风险监测部、法律部、纪检监察办公室(自查、风险事件的纠偏)|证券业协会-监督管理证券公司、期货业协会-监督管理期货机构

期货业协会: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或期货旗下的资产管理部,都需要在期货业协会进行登记备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04.24(有“证券”两个字,就意味着私募证券基金可以直接适用;对于非私募证券基金,只能参照适用)

(行政法规)空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2017.8.30

(部门规章)-对于私募基金的募、投、管、退都有重要作用:《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适用于普通的私募基金和持牌金融机构旗下的资管计划和券商型私募基金;有代销资格的机构必须适用)2013.6.1;《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08.21(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依据于此);《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旗下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包括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型的私募基金)2016.7.18;《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不仅适用于私募基金,也适用于券商私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资管计划、券商私募基金、券商私募基金)2017.7.1;《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规范的范围最大,所有持牌金融机构旗下的资管业务都需要适用)2018.4.27;《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2021.1.8

(自律规则)“五”办法;“八”指引;15解答;多公告:

(标红)怎么样拿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牌照;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证监会更多是行政机关,中基协代表证监会在履行对私募基金的管理,中基协职能范围:

私募证券基金必须入会;非私募证券基金不必须入会

二、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的监督检查和责任承担

证监会(证监局)-专项检查:每年证监会通过当地证监局展开对辖区私募机构的检查(每年春节后)

证监会-适当性自查:每半年证监会要求私募机构对于适当性进行自查

中基协-自查:中基协不时的要求私募机构进行自查,且会要求异常经营机构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各地金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检查:各地金融办或者市场监督局不时的参与到对私募机构的检查中

证监会的专项检查:

证监会对私募机构的年度例行检查,基本上每年春节后展开,每次检查重点不同,每次检查的数量各地也不同

检查机构:属地证监局(跨区域时,证监局协作为补充)

检查方式:现场抽查:全面深入;非现场自查:提交相关数据或报告

中基金协会-自查:自查报告+专项法律意见书:1.基金业协会会不定时的抽查部分私募机构,并要求在限期内(一般为一个月)就相关事项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及整改安排;

2.检查结果:未在限期内提交自查报告的机构,将被纳入异常经营程序;

3.异常经营机构-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进入异常经营程序的机构,需要根据协会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就公司经营及风险情况予以说明。

异常经营程序后果:逾期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或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未通过协会审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被注销登记。

中基协与证监会的差异:中基协更多是要求提交自查报告,异常经营状况时(p2p/举报)要求其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异常经营时,也会停止产品备案。

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大自查:

法律依据:一法五规章(检查要点:募集的合规性、运作的合规性、机构内控管理的合规性)全面的检查

适当性管理自查-小自查:

法律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7.1

自查要点,关注于募集阶段的合规性,每半年提交自查报告: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投资者于产品的匹配、双录

从目前来看,适当性问题是私募机构在募集基金中出现的最大问题。因此每半年都需要写一份自查报告。

中基协的自查与证监会的专项检查的比较:

诚信信息分类公示会影响管理人的募资,因为投资人都可以看到,使投资人更慎重。

三、证监会历年对私募机构的专项检查

未按规定保管基金相关材料

私募机构不仅要有制度,还要留痕

四、从2021年度处罚案例看私募基金监管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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