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系列课」婚姻家事实务应用系列5讲——搭建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业务的全局观

一、继承的放弃

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遗产处理前放弃。

继承开始前放弃无效。

分割前反悔放弃,原则上不可以,要有正当理由。且要在遗产分割完毕前。

夫妻一方放弃,法院一般认为可以,因为继承权和财产权是两码事,继承有人身性,可以放弃。

老人欠债没还,子女放弃继承,有争议。不能履行法定义务,一般不能放弃。

二、受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知道后60日内做出表示要不要,否则为放弃。

一般祖辈给孙子女比较多,算遗赠,不是继承。

三、遗产

先从共同财产中分出来,再继承。对半分其实并不通用,要根据情况争取。

器官捐赠补偿款一般界定为给近亲属的,不视为遗产。

居住权不属于遗产、担保物权看主债权

法定继承可以对赠与合同有撤销权(爷爷去世,叔叔可以撤销给孙女的房子)

 

 

 

 

 

[展开全文]

遗嘱执行人就是遗产管理人,实务中没有报酬标准,作为律师,要约定好全部遗产的管理费用。

继承人就是遗产管理人。

 

 

[展开全文]

子女的继子女不能代位。

继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

养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

侄子外甥的子女能代位,目前继子女也可以代位,以后不一定会不会改。

孙子给爷爷是指定继承,爷爷给孙子是遗赠,要即时表示接受。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平时继承,属于指定继承。尽了赡养义务,算遗赠。如果已经继承了,子女就不能再代位,一家就分一份。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法律没规定可以多分,但是实务有时会支持多分。

同顺位多分:有困难的照顾。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多分。

少分不分:有能力不尽义务。如海外。除非老人明确不要求其扶养,但要有证据。

 

[展开全文]

为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来源的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签名、年月日。要留有鉴定样本。

打印遗嘱必须用标准格式。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人见证人每一页都签字写日期。

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一个代书,见证人遗嘱人、代书人签字,注明日期。但是可能形式瑕疵,不认可。代书人要出庭作证。

录音、录像遗嘱。不建议只录音。不能偷录,也不能询问的方式做出,不能没有表明身份和时间。

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要求严格。受益人证明紧急情况存在

公证遗嘱:被撤销,要看能作为其他的遗嘱;公证审批未完成的,符合其他形式要件的可以作为其他形式的遗嘱。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没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展开全文]

1、《家事案件执行实务及改革前瞻》

[展开全文]

4. 律师应紧密跟踪案件进展。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5. 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及其所在地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及时送达

6.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律师应根据案件情况,指导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清单 让当事人填写

证据收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如需法院调取的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申请法院开具律师调查令

2. 律师不宜保管证据原件;注意办好交接手续

3. 对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应公证收集(重要的记录)

4. 对案件中出现的专业性问题,需通过技术鉴定或者评估作出的结论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鉴定或评估申请

 

(三)制订代理策略

1. 子女抚养

-筹码

-可以分别归不同的,但不要让孩子分开,共同生活

2. 财产分割

-怎么去确定价值、怎么安排

3. 过错认定

-悔过书、保证书

4. 诉讼技巧

-管辖权异议

-提出各种各样申请

-女方上诉

(四)起草诉讼文书

1. 当事人地址、联系方式应明确具体

2. 财产清单与诉讼费紧密联系

-目前我掌握的财产约100万元,具体金额待具体调查取证后另行追加

3. 诉状内容应目的明确、简明扼要

4. 如实陈述案情,不可虚构事实激化矛盾

5. 建议将离婚后子女探望事宜作为诉讼请求列明

(五)是否诉讼保全

1. 紧急时诉前保全,应注意起诉时限(30日);

2. 提供担保财产和保全费用(了解受理案件的法院认可哪些保险公司,可以与保险公司议价),请保险公司按法院的保函样式出具保函。

3. 巧用其他程序。

-如果是房产,假设房本上登记的权利人是错误的,可以进行异议登记。对于对方可能转移房产的,向房产部门提交登记异议的申请书,提供结婚证和申请要求,及时提诉讼,房产是不可能转移登记的

 

[展开全文]

四、开庭前阶段的工作

(一)律师在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立即将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组成等信息通知当事人

(二)建议律师在开庭前一两天,再与法院联系确认开庭时间,以防止开庭时间有变

(三)庭前辅导很重要。在开庭前一两天约委托人见面,进行庭前辅导。 

 

如何对当事人及证人庭前辅导

告知当事人庭审程序:

法官核对到庭当事人阶段——是否申请回避阶段——庭前调解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庭中调解阶段——休庭/宣判

法庭调查阶段:首先会对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发问、回答法庭或对方发问

法庭辩论阶段:双方主要从案件焦点进行辩论,简明扼要回答

对庭审中法官或对方有可能的发问,应提前与当事人和证人进行演练

 

离婚案件法庭常见发问:

1. 双方如何相识?婚前婚后的感情如何?

2. 原告起诉离婚的原因?被告对此有何回应?

3. 如果你坚持不同意离婚,有何修复婚姻关系的举措?

4. 双方婚后生活在哪里?目前是否分居?何时分居?

5. 双方是否生育孩子?何时生育?孩子目前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

6. 双方的抚养条件与抚养能力?各自的优势?

7. 如果孩子判决一方,发表关于探视权、抚养费的意见?

8. 双方的工作情况及具体收入情况?

9. 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情况?

10. 相关诉讼请求及答辩的法律意见及依据?

(四)在开庭前一天,应再次与当事人联系,并提醒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按照证据目录排列好的证据原件。检查卷宗材料是否完整、有否遗漏,各种文件是否复印齐备。(准备笔录纸)

(五)证据是否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是否需要延期举证、证人是否已妥善安排。(证人不可参加庭审)

(六)如涉及当事人隐私,需庭前提交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七)若有委托人亲友旁听,应提示携带身份证,并提前告之旁听规则,还应提醒委托人及其亲友庭审时保持理智,避免双方亲友参加庭审而发生冲突

[展开全文]

一、一审开庭注意事项

(一)庭审前

1. 合理安排时间路线,杜绝迟到;

2. 外地开庭,住宿地不宜离法院过近;

3. 检查执业证是否携带;

4. 庭审座次应做到心中有数;

5. 衣着端庄,树立严谨的职业形象(有没有着装的要求)

(二)庭审中

1. 缓和、调整委托人情绪,预防当事人发生冲突

2. 如庭审中发生冲突,律师应注意自身安全

3. 做好庭审记录(关键词)

-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是什么

-对方什么观点、什么条文

-我的反驳是什么

4. 庭审发言应简洁规范,引导法官倾听你的意见

-发言时会看着法官发言,如果走神了,停顿下来,盯着法官看

5. 庭审程序按法官指导进行

-不要中间打断对方

6. 法官询问委托人关于案件事实的问题时,除非征得法官同意,律师不宜代为答复

-征得法官同意,是不是可以对我当事人的观点进行一个总结

7. 举证时,应分组逐项举证,说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内容。(证据目录不要用表格形式,庭前复制电子版给书记员)

-表格不利于复制粘贴

-第一组:双方身份、婚姻关系

身份证 结婚证 户口本 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第二组:孩子的身份证明、抚养权证据

-第三组: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第四组:我们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应当予以分割

……(损害赔偿、补助/补偿)

列明证据名称、来源、几份几页、证明目的

8. 质证时,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

9. 向对方当事人发问前,应慎重考虑发问的必要性和后果,以及对本案事实认定的影响。

-如果事实清楚了,尽量能不发问就不发问

-编辑好内容,环环相扣

10. 辩论发言应围绕争议焦点,吐词清晰,态度谦虚,不挑词架讼,不与对方当事人争吵或相互攻击。

11. 对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时,应认真仔细倾听,并做记录。

12. 发表第二轮辩论意见时,应针对第一轮对方当事人反驳时提出的新观点进行辩论,辩论意见应具备逻辑性和层次性。

13. 在最后陈述时,应简单扼要,直截了当。

14. 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中,应尽量听取对方的意见,配合法官调解工作,并注意掌握调解的策略技巧。

15. 调解协议至关重要,应严格审核具体内容,避免留下后患。(调解协议/调解笔录 里要说 提出要求分割其它财产 保留对其它财产的权利)

-待……时另行主张

(三)庭审后

1. 认真阅读庭审笔录,无误后再签字。如发现庭审笔录中存在错误,应及时请书记员纠正,并在纠正处按指印。

2. 庭审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向法院提交书面代理词(邮政快递),并附卷一份。

3. 庭审后应通过法院与对方当事人或律师交流沟通,继续推动调解工作,如有可能,尽量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4. 律师收到判决书后,应及时交付给委托人并办理签收手续。如系邮寄诉讼文书,留存好寄件凭据。是否上诉应征求委托人意见,并告知委托人上诉期限及方式。

-原件交,复印件上写明收到的年月日,知道上诉期限是什么时候

-给本人和代收人邮政快递,备注栏注明法律文书的案号和名称

建议重要事项律师用书面文书形式向当事人进行告知,避免执业风险。

告知的书面文件应当包括内容:

(1)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案号;

(2)法院送达裁判文书的日期及相关送达凭证;

(3)如果是一审裁判文书,应当将上诉期限及上诉期限的截止日期写明;

(4)如果是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将申请执行的期限及申请执行的截止日期写明;

(5)如果是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将申请再审的期限及申请再审的截止日期写明;

(6)如果在审判阶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列明财产保全措施的类型、措施及期限,以及办理继续采取保全措施手续的截止日期。

5. 如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探望权起诉必须明确主张探望权的内容:建议具备下列六个要素:探望主体(姓名)、协助主体(姓名或单位名称)、探望对象(子女姓名)、频度(每周或月一次还是多次)、时间(几点开始探望与结束,何时接走与送回)、地点(在何处探望)。目前大多数裁判文书关于探望权的表述根本不符合“六要素”的规定,往往只有两个或三个要素,导致执行员不得不驳回探望权的强制执行申请。

 

[展开全文]

二审诉讼程序

不准予离婚,二审是不会改判的,因为一旦改判离婚,就需要就财产、抚养权问题进行判决,对方会丧失上诉的权利,最好的情况也是发回重审

(一)律师代理第二审案件,应明确委托人的上诉请求及对一审判决的具体意见

(二)律师代理第二审案件,除仔细查阅委托人交付的资料外,应与二审法院联系,及时阅卷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及庭审笔录,全面了解案情

(三)律师代理二审案件,应注意有无新证据提交,注意新证据提交的期限

(四)律师在二审开庭之前,应仔细审阅一审判决书“本案查明”的事实部分及“本院认为”的认定部分。若当事人有异议,应作相应标记注明,并在庭审中重点论述

(五)开庭结束后,律师应该在三日之内提交代理词

(六)二审判决书先由律师代签后,律师应立即转交委托人,并让委托人签收法律文书交接单或者保存好快递凭证

 

六、其他程序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

-涉及到行为能力问题的,要把认定工作做在前面

(二)单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国外离婚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确认

(四)我国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对外法律效力确认

-调解书以判决书的形式呈现,避免效力不被认可

[展开全文]

第一节:接待咨询与委托

接待场所要选择安静、稳重的场所。

(一)接待咨询前的准备工作

1、告知来访路线

2、了解案情概要

3、提醒带清材料

4、明示收费标准

(二)接待咨询时应注意事项

1、面谈地点洁静

2、律师衣着大方

3、保护客户隐私(介不介意助理在场)

4、手机静音模式

5、言语态度亲和

6、做好咨询记录

7、常备拭泪纸巾

 

 

[展开全文]

一、接待咨询时需要了解的内容

1、主体身份(军官,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2、婚姻过程

3、子女情况(孩子年龄)

4、感情现状

5、财产状况(财产、债务)

6、争议焦点

7、主要目的(是否离婚)

8、程序方面

二、接待咨询时需恢复内容

1、解答法律疑问

2、分析法律后果

3、理论实际差异

4、可能遇到问题

5、如何解决问题

6、经历哪些阶段

7、付出何种成本

8、应有心里准备

[展开全文]

三、接受委托

(一)委托前的注意事项

1、审核主体身份(身份证与结婚证是否一致,90年代初的印章是否清晰和印章是否完整)

2、排除利益冲突

3、有无起诉限制

4、是否委托他人

(二)接收委托时所需材料

1、委托代理合同两三份

2、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3、律所公函一份

4、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

5、诉讼风险告知书一份

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展开全文]

婚姻家庭诉讼全流程及其要点

一、接待咨询与委托

(一)准备工作

1、路线指引,告知来访路线

2、了解案情概要(结婚时间,争议点)

3、提醒带齐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相关财产的证据)

4、明示收费标准-养成收费习惯

(三)接待咨询时需要了解的内容

1、主体身份(男方,女方,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有限制)

2、婚姻过程(认识,感情,有矛盾,有没有协商)

3、子女情况

4、感情现状

5、财产状况(婚前,有没有财产约定的约束;房产贷款,名义,房屋是谁的名义,转账记录,父母出资等)

6、争议焦点(是财产?是子女抚养权?)

7、主要目的(不离婚或者急于要离婚)

8、程序方面,有没有提出过等 

(四)接待咨询时需回复内容

1、解答法律疑问

2、分析法律后果(当事人是只言片语或者片段,只能是一个环节)

3、理论和实际的差异,实践会超出理论

4、可能遇到的问题

5、如何解决

6、经历哪些阶段

7、付出何种成本(经济:诉讼律师费鉴定费用等和心里成本)

8、应有心理准备

 

 

 

[展开全文]

接收委托时所需材料

1、委托代理合同两三份

2、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留卷,办案机关,留用出示)

3、所函

4、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

5、诉讼风险告知书一份

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应当明确:

1.办案中产生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评估费用非)

2.因离婚案件印发的其他诉讼案件,是否包含在律师代理费用

3.对当事人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合同或者自行撤诉及对方当事人车速,双方达成和解的,律师费如何结算,应当在合同中明确。

三、协商收费

(一)婚姻案勿用风险代理

(二)

 

[展开全文]

第二节

三、立案前的准备

(一)全面熟悉案情(制作大事记)

确定管辖法院

(二)收集相关证据

1、婚姻基础方面证据:包括婚前相识方式、恋爱情况及结婚登记情况,双方婚史情况

2、主体资格方面证据: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时间久了就在档案馆)、户口簿

军人婚姻:团籍以上的领导出具的证明

3、夫妻感情方面的证据

(1)照片、书信、微信等

(2)涉及家庭暴力的,派出所调取110的报警记录,当事人被打以后的照片(近景和远景或者录像)、录像、医院病历,诊断证明,法医鉴定结论;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书、承诺书等;

4、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8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本人意愿)

1)出生证明、户口本、身份证

2)子女过去主要由哪一方照顾,子女居住状况

3)祖辈辅助抚养意愿

4)一方或者双方还有无其他子女(继子女或者非婚生子女)

5)双方当事人经济状况(收入证明)

6)一方是否存在生育困难的疾病,其他有利于和不利于抚养子女的各种因素

5、财产方面的证据: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是否存在代持情况)、交款发票或者出资证明。房产购置时间,房产资金来源。贷款,贷款金额,还款方式等

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折等,一般可以主张2年内的银行存款的流水,对手信息。在该银行的理财账户的明细和情况

股票:券商名称、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股票资金对账单等

机动车提交行驶证、车牌号,可以拿着法院的立案证明委托代理合同去车管所调取等。

公司股权应该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有债权债务的 ,如果有纠纷,一般需要另案起诉。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了解目前财产权属及占有、使用、掌管现状,当事人有无隐匿、转移共同财产情况;

6、有无过错的证据

(1)收集另一方有重婚、婚外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家庭暴力的证据

(3)不良恶习的证据

(4)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证据 

有过错不一定就一半一半分,

不合法且得不偿失

 

 

 

 

 

[展开全文]

一、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族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注意事项:

1. 责任主体。根据目前的审判实务,若确有证据证明彩礼的人是女方的家人,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女方或其家人来归还相关彩礼。

2. 返还金额。区分赠予(自愿性、无偿性、合法性)和彩礼(为了缔约婚姻,具有极强的目的性)。考虑的因素:(1)解除婚姻的原因; (2)彩礼是否已用于办理婚姻酒席、回礼等的支出;(3)双方同居时间。

 

二、被宣告无效、撤销婚姻中的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1054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财产处理时注意事项

1.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无过错方适当多分。

2. 同居财产范围。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有一方认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的,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3. 对合法婚姻当事人的保护。主要是指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合法婚姻的当事人应被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损害赔偿请求权

1. 请求主体

2. 责任主体

3. 赔偿范围

4. 提出时间

 

 

 

 

 

 

 

 

 

 

 

 

 

 

 

 

[展开全文]

如何代理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立案的时候可以不用一并提交

1、人身保护令是独立的程序,需要另外准备一套委托手续,

2、其实也可以向发生家庭暴力的基层法院提前申请人身保护令

3、需要提交的证据:伤情照片,病历或者医疗机构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亲友的证言;公安机关的接、出警记录或者告诫书;录音、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被申请人的悔过书、保证书等

4、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情况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5、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及其所在地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及时送达

6、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可申请变更或者延长。

当事人准备材料清单--离婚纠纷

证据收集过程中得注意事项

1、举证期限届满前前7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申请法院开具律师调查令

2、不要保管证据原件,询问笔录,原件全部拿走,在与委托人进行证据原件交接时注意办好签字交接手续。

3、按照证据目录对原件进行排序

4、重要得证据要进行公正

(三)制定代理策略

1、子女抚养,比如二胎,抚养权各自有抚养权,但是还是尽量一起生活,减少对子女的伤害。

2、财产分割

3、过错认定:提前收集

4、诉讼技巧:比如管辖权异议

(四)起草诉讼文书

1、当事人地址、联系方式应明确具体

2、财产清单与诉讼费紧密联系,据我掌握,目前我所知的财产,具体金额待调查取证查明之后适时追加。不会白交诉讼费。

3、诉状内容应目的明确,简明扼要

4、如实陈述案情,不可虚构事实激化矛盾

5、建议将离婚后子女探望事宜作为诉讼请求列明。

(五)诉讼保全

1、紧急诉讼保全,应注意起诉时限。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找保险公司议价。

3、房产要巧用其他程序。向房管局登记异议的申请书。费用低,15天内提出诉讼。保全房屋的安全。

调节注意事项:

1、婚姻家庭案件,应始终坚持注重调解的原则,尽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理性平和地解决纠纷

2、保护好律师自己,尽量在公共场所进行,忌讳到对方当事人住所进行面谈。

3、起诉前调解时,注意时间和把握

 

[展开全文]

一、

1、财产清单

2、基本的证据

3、是否存在损害赔偿(殴打,家庭妇女等)

4、财产保全材料,可以与立案材料一并申请

5、起诉状当事人已经签署,最好当面签

6、离婚诉讼策略方案定制

7、立案所需诉讼费(可以提前帮当事人算出来)

8、管辖法院立案时间,先期与法院电话立案沟通

9、财产清单当事人已经填写,当事人本人填写

10、法院是否要求立案时本人到场

二、立案时所需要的材料

1、原告亲笔签名按指印的起诉状三份

2、结婚证原件一份(婚姻登记证明),复印件一份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最好也带上原件,便于法院核实

4、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清单表格一份

5、授权委托书一份

6、律所公函一份

7、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复印件

三、立案后需注意事项

(一)代理原告需要注意

1、截图

(二)代理被告需要注意

1、截图

 

 

 

[展开全文]

开庭前的庭前辅导

如何对当事人及证人庭前辅导

立案证据和开庭证据

 证人只能在庭外等候,不能参与庭审

诉讼过程中适时的心理安慰

“婚姻家庭咨询师”证书

 

[展开全文]
 
「大成系列课」婚姻家事实务应用系列5讲——搭建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业务的全局观
¥7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