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提供作品的方式让公众相信它是事实,则公众有权把它当做事实来使用。

禁反言是为了保护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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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对事实和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对事实的发现和挖掘即便付出了较大的体力、智力,事实结果依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注意禁反言原则:保护信赖利益,作者提供作品的方式使得公众认为作者阐述的是事实,公众有权将其作为事实来使用。

独创性是作品的必要不充分条件,作品一定有独创性,但有独创性的不一定是作品。

学术上的难题:古藉校对、还原

对版权人的保护不能延及历史,无论是对文件事实的记载还是解释性假说。对历史的解释在法律上不能受到版权的保护。

只有在作者承认是戏说时,才是作品。

案例:北京二中院2011、上海高院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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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技术方法、方案、调查报告等

3.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

事实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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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功臣张学良著作权侵权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9年)

(有关张学良的资料)哪些内容为史实,哪些内容为杜撰,哪些内容又是因流传甚广而被公众所接受并信以为真的“事实”,通常不易辨别,而史实与杜撰的边界,也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模糊。......因此,对于在后作品......(的)使用属于合理借鉴还是侵权使用,通常应通过......在后作者对在先作品所载事件属于史实还是文学创作的辨别能力和信赖程度......等因素加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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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

事实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 探索、发现事实付出的时间、精力?
  • 与探索发现事实有关的智力活动(选择判断)?
  • 如何判断作品中记载的内容为“事实”?

相关民法原则(禁反言)

在法律原则上它指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民事诉讼等行为时,在表示出相应的言词后,要对自己的言词负责,不得为己利而作出否定先前言词的言论。也称“禁止否诺”、“不得自食其言”、“禁止反供”等。

作者只要提供作品的方式使公众相信这是事实,有权把他作为事实来使用。

(一)事实的范畴

问题:对古籍的断句能否产生作品?

法院判决:

古籍断句凝聚了古籍整理人员的创造性劳动,并非简单的技巧性劳动,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 E=m c2是作品么?
  • 首先看结果,其次看过程

李子成诉葛怀圣案

涉案民国版《寿光县志》点校本属于智力劳动成果,该点校过程属于智力劳动,尽管其目的是要探寻原意,但均是依照点校者的理解,客观上形成了特殊的表达。

《千古功臣张学良》著作权侵权案(海淀法院2009年)

对于在后作品的使用属于合理借鉴还是侵权使用,通常应通过......在后作者对在先作品所载事件属于史实还是文学创作的辨别能力和信赖程度.....等因素加以综合判断。(禁反言原则保护信赖利益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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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保护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

2.古籍断句:李子成诉葛怀圣(还原原意,对历史的解释在法律上不能受版权保护。除非点校人员自己承认是戏说)

3.重要原则:禁反言

4.郑某诉大众文艺出版社(北京二中院)、周锡山诉江苏凤凰出版社(上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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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

事实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探索、发现事实付出的时间、精力?额头流汗原则

与探索发现事实有关的智力活动(选择判断)?事实不受保护

如何判断作品中记载的内容为“事实”?作者提供内容的方式使公众相信其为事实,公众有权将他作为事实来诉

对古籍的断句能否产生作品?

法院观点一:

 

 

 

批判:对校对者而言均是为了寻求古文真实原意/本意,是试图让公众将其作为事实来看待。而其理解差异并不会改变他们探寻事实这一目的,故而不应被认为他们的点校形成新作品。

 

对古籍的断句或古籍点校也是属于解释性的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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