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1)思想(思路、观念、理论、构思、创意、概念、风格)

“面罩”节目模式案(属于创意)、女子十二乐坊案、红楼春秋案

2.引进节目模式后怎样合法保护?——区分模式本身和制作完成的节目——合同约定、注册商标、商业秘密

3.误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代表不受其他法律法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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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春秋》著作权侵权纠纷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思想

(一)思想的范畴

?不保护抽象的思想、思路、观念、理论、构思、创意、概念、风格

只保护以文字、音乐、美术等各种符号体系对思想的具体表达

思想表达两分法即不保护思想只保护表达

 

女子十二乐坊案(北京二中院200五年):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中,不包括思想、方法、步骤、概念、原则或发现,无论上述内容以何种形式被描述、展示或体现。由此可见,著作权法不保护创意或构思,著作权人不能阻止他人使用其作品中所反映出的思想或信息。(原告的报告)中所涉及的演出模式包括创意和操作方法,总体上属于创意、构思或理念的范畴,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

节目模式

“面罩”节目模式案(北京海淀法院200五年):从世熙公司主张的节目模式包括内容来看,实际上是其对《面罩》节目的构思、创意,世熙公司只有通过语言文字、符号、线条、色彩、声音、造型等客观形式将这种构思、创意表达出来,才能被人们所感知,才能以有形形式进行复制。同时,当这种表达是独创的且符合法律规定时,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故世熙公司关于《面罩》节目构思、创意本身并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

节目模式属于创意

节目模式的著作权登记?文字策划案(文字作品)等级;节目录影(影视作品或录像制品)登记

引进节目模式后怎样合法保护?——区分模式本身和制作完成的节目:合同约定,注册商标,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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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思想、思路、观念、理论、构思、概念、风格、模式,只保护以文字、音乐、美术等各种符号体系对思想的具体表达。

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节目模式属于创意,节目模式的著作权登记,应该是文字策划案的登记或节目录影(视听作品)的登记,

引进的费用应该是技术指导费或商业秘密许可费不是版权许可费。

节目模式可以受到商业秘密保护、可以注册商标进行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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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的范畴

1. 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保护表达:促进优秀作品的创作,不保护创意、构思、概念。

例如:节目模式属于思想,不属于表达

 

问题:为购买节目模式是否应支付费用?

应该付钱,但不应该是版权许可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是技术许可费,商业秘密许可费,如提供《制作宝典》和专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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