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可以提起再审
原告、被告、有独三(有无对第三人不利的影响——判令、事实认定和本院认为);生效文书当事人权利义务继受人(《民诉司法解释》第375条)
2.生效文书当事人的债权受让人(不可以)
3.案外人(处理结果与法律上有利害关系+执行异议标的异议驳回);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再审不共存。
民事诉讼法227条
4.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直接再审
《民事诉讼法》200条(八)项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22条
被遗漏的一审判决生效判决再审(按照一审判决处理,再审可以上诉)
被遗漏的二审判决生效判决(调解或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