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查小前提

再大前提

结论

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利益衡量

[展开全文]

三大法宝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罗纳德,德沃金《法律帝国》

三段论推理

大前提

小前提

结论

判决书的思维方式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小前提(本院查明张三欠债)大前提(依据欠债还钱的法律规定)推论(判决如下:张三应该还钱)

疑难复杂案件中的思维

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不一致

法官运用自由心证,一审判决给了结果,二审改判,二审罗列了很多质疑点后改判,但论述不充分,但他运用了自由心证制度或内心确信制度,也就是他通过内心的理性对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进行判断,并最终形成确信的制度。涉及证据取舍问题,很多时候需要考虑是否有助于帮助法官形成内心确信。

事实问题的审理,再审案件能够翻盘胜诉,很多在于原审没有查明事实或查明事实有问题。或者再审提交了新证据,或者是对于原审已经提交了证据,再审法官运用了自由心证,作出了不同的认定,案件得以改判。

还有很多案件的复杂在于错综复杂的的法律关系,法官经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适用难题。

法官面临的难题:法律的更新,法律规定的冲突,有些问题的空白,法律存在不确定性,法律规定的滞后性,在没有调整之前如何适用。

法官的心:裁判中的利益衡量的问题

查明事实-利益衡量-法律依据

 

 

 

 

 

[展开全文]

1.事实认定(自由心证);法律适用;利益衡量;

[展开全文]
 
李魁军:从再审法官思维出发大数据分析再审胜诉 | 三条道路、三重门、三大法宝
¥1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