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生效

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二、劳动合同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纪可解除

(a)签订清形:协商一致;连续工作满10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2008年之后);除此实际或改制之前满10年。上海例外,连续两次后具有选择权,不签或者无固定期限。

(b)劳动者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者不得反悔;到期后用人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海例外。

(c)用工不满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m)

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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