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维康:劳动法专题(四)|“三期”女职工、职工医疗期

医疗期: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病假工资:基数*系数,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

职工的病假待遇高于上年度市平工资的,企业可按上年度市平工资发放(企业的制度也可以这么制定)

可要求员工提供病假条、病历本、缴费单据、挂号单据,单位和医疗机构核对材料等

医疗期:

10年以下---本单位5年以下3个月、5年以上6个月

10年以上----本单位5年以下6个月、5年以上1年以下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20年以上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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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39条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正规医疗机构有出具诊断书的,职工提出增加产检次数,单位应准予

哺乳期:

哺乳时间的集中使用:建议由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和职工协商,不建议单位将其制度化,由有需求的女职工自己向单位提出,双方协商

哺乳假 :有医院出具的产后抑郁症书,单位批哺乳假,如只有一定症状,无诊断书,单位不一定批

产后无岗位,最好不要解除合同,工资不要有大幅度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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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期

产前检查计入劳动时间,工间休息: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时间

产假:顺产---休98天,产前休15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5天 

         流产----怀孕未满4个月休15天,满4个月休42天 

哺乳时间:未满一周岁婴儿,单位每天安排一小时哺乳,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一小时

产前假:一般单位有权利决定是否批准,怀孕28周以上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只能在预产期前执行

哺乳假:本人提出,单位可以批准,产假结束后可请6个半月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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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现在用最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禁忌: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一共分四级)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生育保险低于工资部分,单位补足)----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6条

9条

11条:实务中,用人单位怠于行使预防和制止等保护义务的,可能被判决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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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及病假工资

医疗期按照劳动部规定。一般不超过24个月

病假工资

根据各省情况计算

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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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职工管理

三期 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产前检查问题:不低于五次

哺乳期的相关问题:

  1. 哺乳时间能否集中使用;
  2. 和哺乳假有关的疾病
  3. 产假后无岗位,能否解除?(不能)
女职工面试时未告知怀孕,入职后单位发现,该如何处理?
如果是否怀孕对岗位有重要关联,且用人单位有规章制度规定录用时不得虚假陈述,则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分。
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解除或以怀孕无法考核,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具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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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期

产前假:女职工妊娠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2个半月。注意应当批准的条件

哺乳假:产假结束后可以申请哺乳假6个半月。注意应当批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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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孔多 · 2020-01-29 · 2.生育假期 0

女职工权益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禁忌

  1.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2. 女职工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3.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4. 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处罚:5万以上30万以下
第五条 三期期间不能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1. 减轻劳动量
  2. 怀孕七个月以上,不能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
第九条 
  1. 哺乳未满一周岁的,不能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
第十一条 防性骚扰条例
第十四条 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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