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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本春:工伤认定、工伤赔偿暨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律师实务处理

超龄人员分两种情况: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按照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单位与员工之间属于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但被司法解释二废止了,有个特殊规定,即使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也缴纳了保险,领取了退休金,当他受伤的时候,同样有可能认定为工伤,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待遇,

  1. 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超龄员工:若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时因工受伤,且单位一直正常缴纳社保,那么其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均按常规流程进行。社保基金将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2. 被新单位招用的超龄员工:即使员工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只要新单位通过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其因工受伤后也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对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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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本春:工伤认定、工伤赔偿暨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律师实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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