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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学文:量刑辩护实务专题课

认罪认罚量刑协商范围:

1.主刑的从轻、减轻、免处

2.附加刑的罚金【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3.审理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

4.羁押和刑罚方式:取保候审、无批捕必要、管制、缓刑

5.宣告禁止令和从业禁止

 

缓刑辩护: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数罪并罚对缓刑适用的影响:

对判决宣告前犯数罪的犯罪分子,只要判决执行的刑罚为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上述条件,可以适用缓刑。

 

认罪认罚:

(一)认罪认罚后不妨碍律师进行无罪辩护,也不妨碍法院判决无罪

案件的证明标准不会因为当事人认罪认罚而降低

认罪认罚完全依据当事人意愿进行

(二)当事人认罪,不等于事实“自认”,2023检察日报:案件本身证据不足但犯罪嫌疑人却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此时需要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时,方可根据其认罪认罚等情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否则应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其他决定

认罪认罚是权利,不是义务

当事人认罪,即便参与见证,不等于律师也认“罪”

(三)最高院杨立新:辩护人无罪辩护意见不成立,依然需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价值和意义来考虑是否从宽把握。如果辩护人无罪辩护意见成立,不能因被告人认罪认罚将本应宣告无罪的案件作从轻处罚。

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入库案例2023-11-1-340-010

 

羁押期间表现好可作为从宽情节:

向住所检察官提、向看守所长提、向法院提(申请法院向检察机关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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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量刑辩护

                         学习时间: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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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制度是一项基本形式诉讼制度,辩护人提出最轻无罪或者量刑意见系其职责所在。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一项宪法权利,辩护人依法发表辩护意见不能当然视为被告人局部认罪,亦即辩护人的独立意见并不当然推翻被告人的认罪认罚的态度。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人享有独立辩护权利。

羁押期间表现好可以作为从宽情节的规定,可以作为减少基准刑的依据。申请法院向检察机关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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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重视量刑辩护:法院判决有罪率99.95%

2、“律师应立足于罪轻辩护,刑辩律师要善于在有罪案件当中实现对被告人的罪轻的处理”

                                       ——胡云腾 大法官

3、依据2021年7月1日《量刑指导意见》,修改的亮点、启示

4、审查起诉的辩护协商

(1)主刑的从亲、减轻、免于处罚

 (2)附件刑的罚金、没收财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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