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龙
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公司法
投资金融
曹志龙,一级律师,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系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现任中共上海市律师行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兼任华东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上海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工商联执委,黄浦区工商联副主席,黄浦区法学会副会长,黄浦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黄浦区人大代表。兼任上海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涉外法律服务团成员,上海市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司法部法治督察律师人才库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第一批),黄浦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外滩社区基金会监事长等。
主要从事公司法、房地产与金融法律事务。参与了上千家公司的设立和投资、重组和上市、公司治理、清算和破产等;参与国家、最高院及上海市重大立法活动、政策制定活动,包括《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公司法(2023修订)》修改与讨论、提供关于上海市国企改制20条的法律分析报告、《上海市志愿者服务条例》的起草与论证等;担任上海市国资委、黄浦区委区政府、崇明区委区政府、长宁区委、闵行区委区政府、奉贤区委区政府、上海市金融业联合会、黄浦区国资委、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上海能源、中房置业、浦发集团、黄河集团等单位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了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质监局、全国律协、上海律协等多个重大项目与课题的调研,熟悉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包括参与上海市国资委下属49家国有企业(包括上汽集团、百联集团、光明食品集团)章程修改和改制、参与《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国企改制20条》)的制定与修改、参与黄浦区国资委关于《黄浦区区属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的草拟、参与上海市质监局关于开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关于修订与完善《律师法》研究等;主办或参与上港集团上市、上海能源短期融资(30亿)、上海浦发银行多次发行债券、浦发集团收购华夏公司股权、中建集团债转股项目等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项目。此外,在大型国有企业合规管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专业能力,曾带领专业团队为多家公司提供内控、风控专项以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专项法律服务,推出了《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有效性制定与履行》法律服务产品。
编著并出版《公司诉讼律师实务》《公司章程设计指引》《有限合伙企业律师实务》《企业合规管理》《公司法律师实务》《企业合规管理操作手册》。2018年被评为“上海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2019年荣获第四届“东方大律师”称号,2021年由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23年荣获 “2023年度履职积极区人大代表”称号。先后当选为上海涉外律师人才、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专业人才、黄浦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上海领军人才、国家级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