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王军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影视娱乐
知识产权
诉讼仲裁
文化传媒
  •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师

  •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版权委员会主席

  • IESP国际影视服务平台主席

  •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游戏与泛娱乐专业组组长

  • 2015年度汤森路透 ALB中国15佳诉讼律师

  • 2016年度汤森路透 ALB中国15佳知识产权律师

  • 2013-2017 年度钱伯斯亚太地区领先的TMT 律师(科技传媒与影视文化领域)2017年度“中国 IP 年度人物”

相关案例

  • 琼瑶诉于正《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之琼瑶代理律师

  • 电影《倩女幽魂》(古天乐、刘亦菲版)联合摄制合同纠纷案

  • 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编剧合同纠纷案

  • 导演陆川、中影应诉电影《九层妖塔》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案

  • 电影《何以笙箫默》改编权侵权诉讼(诉前禁令)

  • 电影《悟空传》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

  • 电影《变形金刚5》投资合同纠纷案

  • 电视剧《猎场》、《士兵突击》等信息网络传播权合同纠纷案

  • 电影《夏洛特烦恼》诉影评人名誉权纠纷案

  • 艺人吴亦凡、杨洋、蒋梦婕等演艺经纪合同解约仲裁/诉讼案等

相关书籍

  • 主编《中国影视法律事务与商务宝典》、《中国影视娱乐产业经典案例指引》

  • 应邀撰写《电视节目模式法律保护路径与实务探析》,收录于《电视版权:从理论到实务》

  • 应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KOFIC)委托主编《中国电影市场投资指引》(韩文出版)

  • 作为主要编写人员参与国家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织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手册》的编写,独立完成《美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特点概述》、《中国企业在美国的知识产权确权》、《中国企业在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与技巧》三部分

王军律师自2013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全球权威的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评级推荐为“亚太地区领先的科技传媒与影视文化律师”,被ALB/《亚洲法律杂志》评选为2015年度中国15佳诉讼律师,16年度中国15佳知识产权律师。王军律师及其团队在中国建立了文化传媒行业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专业法服务团队,为超过50家国内外领先的文化传媒机构及中国顶尖的艺人、编剧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每年为超过50部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网络剧、舞台剧作品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客户主要包括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欧洲、美国好莱坞、韩国以及其他地区顶尖的制片商、编剧工作室、电视制作机构及剧院等。韬安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影视行业客户的法律顾问及争议解决服务,同时在影视娱乐传媒业中外商投资准入、影视文化投融资、并购、知识产权管理、版权许可与转让、影视制作与发行、演艺经纪、网络新媒体、国际合拍与合作、文化传媒领域相关诉讼与仲裁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卓越能力和丰富的经验。

韬安律师事务所一直跟进娱乐传媒领域的最新法律、国家主管部门规定及政策的变化,同时在包括跨境投资、税务、合同法与公司法、雇佣/劳动、保险、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运营以及名誉权保护、打击盗版等方面也具备实务性的知识和特长。

  •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师

  •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版权委员会主席

  • IESP国际影视服务平台主席

  •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游戏与泛娱乐专业组组长

  • 2015年度汤森路透 ALB中国15佳诉讼律师

  • 2016年度汤森路透 ALB中国15佳知识产权律师

  • 2013-2017 年度钱伯斯亚太地区领先的TMT 律师(科技传媒与影视文化领域)2017年度“中国 IP 年度人物”

相关案例

  • 琼瑶诉于正《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之琼瑶代理律师

  • 电影《倩女幽魂》(古天乐、刘亦菲版)联合摄制合同纠纷案

  • 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编剧合同纠纷案

  • 导演陆川、中影应诉电影《九层妖塔》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案

  • 电影《何以笙箫默》改编权侵权诉讼(诉前禁令)

  • 电影《悟空传》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

  • 电影《变形金刚5》投资合同纠纷案

  • 电视剧《猎场》、《士兵突击》等信息网络传播权合同纠纷案

  • 电影《夏洛特烦恼》诉影评人名誉权纠纷案

  • 艺人吴亦凡、杨洋、蒋梦婕等演艺经纪合同解约仲裁/诉讼案等

相关书籍

  • 主编《中国影视法律事务与商务宝典》、《中国影视娱乐产业经典案例指引》

  • 应邀撰写《电视节目模式法律保护路径与实务探析》,收录于《电视版权:从理论到实务》

  • 应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KOFIC)委托主编《中国电影市场投资指引》(韩文出版)

  • 作为主要编写人员参与国家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织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手册》的编写,独立完成《美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特点概述》、《中国企业在美国的知识产权确权》、《中国企业在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与技巧》三部分

王军律师自2013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全球权威的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评级推荐为“亚太地区领先的科技传媒与影视文化律师”,被ALB/《亚洲法律杂志》评选为2015年度中国15佳诉讼律师,16年度中国15佳知识产权律师。王军律师及其团队在中国建立了文化传媒行业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专业法服务团队,为超过50家国内外领先的文化传媒机构及中国顶尖的艺人、编剧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每年为超过50部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网络剧、舞台剧作品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客户主要包括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欧洲、美国好莱坞、韩国以及其他地区顶尖的制片商、编剧工作室、电视制作机构及剧院等。韬安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影视行业客户的法律顾问及争议解决服务,同时在影视娱乐传媒业中外商投资准入、影视文化投融资、并购、知识产权管理、版权许可与转让、影视制作与发行、演艺经纪、网络新媒体、国际合拍与合作、文化传媒领域相关诉讼与仲裁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卓越能力和丰富的经验。

韬安律师事务所一直跟进娱乐传媒领域的最新法律、国家主管部门规定及政策的变化,同时在包括跨境投资、税务、合同法与公司法、雇佣/劳动、保险、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运营以及名誉权保护、打击盗版等方面也具备实务性的知识和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