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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甲木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知识产权
诉讼仲裁
合同法

吕甲木,宁波大学法律硕士,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部主任,兼任宁波市律师协会理事、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仲裁委仲裁员、宁波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省公益知识产权专员。

2013年10月12日,作为浙江省唯一、全国七名专利律师代表之一受邀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席专利审判座谈会。获得浙江省“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先进个人”“宁波市十佳律师”“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知识产权类)”等荣誉称号。

专业特长

擅长于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合同、侵权等民商法律事务;法律顾问、调查、仲裁等非诉讼事务。
     
自2001年投身律师职业以来已经办理了200多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和其他典型案件,其中主要典型案件如下

  • 代理原告敖某诉飞利浦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案,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企业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浙江日报》、《宁波日报》头版、浙江电视台、宁波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人民网、中国网、新华网、中国日报网、凤凰网、新浪网、网易、搜狐等网站纷纷进行了转载报道,入选2012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 代理的原告宁波联源公司诉被告余姚某公司侵犯著作权人身权、财产权纠纷案获得“2009年浙江律师优秀知识产权案例奖”,入选宁波法院2009年度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编的2010年卷《案例指导》。

  • 代理原告洁达公司诉深圳市泰鼎丰公司侵害方法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泰鼎丰公司构成侵权,全额支持80万元索赔额。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全额执行到位。入选2015年度宁波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 承办的畅想公司与中晟公司、中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15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和全国法院50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实施论坛全国十佳优秀知识产权案例,宁波市首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宁波律师行业唯一)。

  • 代理原告威龙葡萄酒股份公司诉威龙卡斯菲公司侵害商标权案。
    代理原告承办了宁波市中级法院迄今受理的索赔额最高的商标侵权案件。

主要学术成就

在从事律师工作的同时,还对民商法律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多篇论文发表于法学核心刊物和专业学术网站或获奖

  • 论文《民法典编纂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发表于《宁波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 2009年9月,论文《利益平衡下的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获2009年浙江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 《论商标权保护的界限——以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为视角》一文在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由全国300多名知识产权律师、法官、专利代理人参加的“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2011)”上被评为全国十佳论文。本次论坛十佳论文中由律师撰写的论文只有六篇,其余四篇为法官撰写的论文,分别为重庆四中院院长孙海龙博士、广东高院知产庭副庭长欧修平博士、重庆五中院知产庭庭长杨光明博士、北京一中院知产庭审判长芮松艳博士等四位法官撰写的论文。浙江省仅此一篇论文获奖。

  • 《也谈定牌加工》一文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报》2012年1月13日06版。

  • 《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2012年4月(总第62期)。

  • 《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研究》一文在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上获优秀论文奖。

  • 《加工贸易中的专利侵权问题研究——以专利产品的制造者为视角》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全国十佳论文奖。

  • 专著《侵权法原理与判例研究》由中国最权威的法律图书出版机构法律出版社于2013年6月公开出版发行。

  • 《论先用权必要准备的认定》获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施论坛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全国十佳论文奖。浙江省仅此一篇论文获奖。

  • 《论比例原则下的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获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施论坛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全国十佳论文奖。

  •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举证问题研究》获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施论坛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全国十佳论文奖。

  • 主编《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判例研究》,由知识产权出版社于2017年5月出版。

吕甲木,宁波大学法律硕士,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部主任,兼任宁波市律师协会理事、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仲裁委仲裁员、宁波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省公益知识产权专员。

2013年10月12日,作为浙江省唯一、全国七名专利律师代表之一受邀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席专利审判座谈会。获得浙江省“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先进个人”“宁波市十佳律师”“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知识产权类)”等荣誉称号。

专业特长

擅长于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合同、侵权等民商法律事务;法律顾问、调查、仲裁等非诉讼事务。
     
自2001年投身律师职业以来已经办理了200多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和其他典型案件,其中主要典型案件如下

  • 代理原告敖某诉飞利浦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案,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企业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浙江日报》、《宁波日报》头版、浙江电视台、宁波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人民网、中国网、新华网、中国日报网、凤凰网、新浪网、网易、搜狐等网站纷纷进行了转载报道,入选2012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 代理的原告宁波联源公司诉被告余姚某公司侵犯著作权人身权、财产权纠纷案获得“2009年浙江律师优秀知识产权案例奖”,入选宁波法院2009年度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编的2010年卷《案例指导》。

  • 代理原告洁达公司诉深圳市泰鼎丰公司侵害方法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泰鼎丰公司构成侵权,全额支持80万元索赔额。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全额执行到位。入选2015年度宁波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 承办的畅想公司与中晟公司、中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15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和全国法院50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实施论坛全国十佳优秀知识产权案例,宁波市首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宁波律师行业唯一)。

  • 代理原告威龙葡萄酒股份公司诉威龙卡斯菲公司侵害商标权案。
    代理原告承办了宁波市中级法院迄今受理的索赔额最高的商标侵权案件。

主要学术成就

在从事律师工作的同时,还对民商法律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多篇论文发表于法学核心刊物和专业学术网站或获奖

  • 论文《民法典编纂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发表于《宁波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 2009年9月,论文《利益平衡下的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获2009年浙江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 《论商标权保护的界限——以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为视角》一文在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由全国300多名知识产权律师、法官、专利代理人参加的“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2011)”上被评为全国十佳论文。本次论坛十佳论文中由律师撰写的论文只有六篇,其余四篇为法官撰写的论文,分别为重庆四中院院长孙海龙博士、广东高院知产庭副庭长欧修平博士、重庆五中院知产庭庭长杨光明博士、北京一中院知产庭审判长芮松艳博士等四位法官撰写的论文。浙江省仅此一篇论文获奖。

  • 《也谈定牌加工》一文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报》2012年1月13日06版。

  • 《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2012年4月(总第62期)。

  • 《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研究》一文在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上获优秀论文奖。

  • 《加工贸易中的专利侵权问题研究——以专利产品的制造者为视角》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全国十佳论文奖。

  • 专著《侵权法原理与判例研究》由中国最权威的法律图书出版机构法律出版社于2013年6月公开出版发行。

  • 《论先用权必要准备的认定》获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施论坛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全国十佳论文奖。浙江省仅此一篇论文获奖。

  • 《论比例原则下的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获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施论坛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全国十佳论文奖。

  •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举证问题研究》获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施论坛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全国十佳论文奖。

  • 主编《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判例研究》,由知识产权出版社于2017年5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