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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折价款计算: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共同还贷本息×离婚时房屋现价值/购房成本×÷2。
结合当事人情况,房屋成本选择采用不同的计算方式:1.北京市高院《关于明确离婚时房屋补偿计算标准的通知》/上海二中院“关于离婚50问”明确房屋成本为“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贷款利息”;2.深圳中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第20条采用的房屋成本为“房屋本金+离婚时已还贷款利息”;3.《婚姻法解释三》、最高法民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65辑确认房屋成本:买房(结婚)时房屋价值+共同还贷的利息部分+其他费用(契税、印花税、评估费、营业费等),其中如果买房、结婚时间接近无所谓,如果买房、结婚时间相隔较远则以结婚时的房屋价格。
婚后出资比较平均,怎么算折价款:上海案例(首付+已还贷款本息)×房屋增值比(房屋现价/(房屋购买价×2))÷2=给另一方的折价款。
婚后出资差额较大,怎么算折价款:参考因素,包括首付出资、房屋成本、贷款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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