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法律检索
法律研究
企业查询(启信宝)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文件问答
更多
智拾网
全部任务
个人
个人版
{groupname}
团队(0)
团队版咨询
智合AI团队版请联系商务详询
加入SVIP会员免费学
学习有效期: 365天
公司法司法解释(一)6条 新旧衔接问题
1‘法不溯及既往事——例外
2’旧法漏项新法治——参照
3‘时限过期不受理——决议撤销之诉:废话
4’股东资格祥释义
5‘再审不把旧账理
6’马不停蹄即实施
司法解释(二)24条 公司之死的程序、后果问题
1‘四种情形是僵局 其他争议难解散——新法231’
2‘强制解散又清算 法院只接解散案
法院判决解散后 自行强行可清算
3’解散之诉可保全 提供担保不捣蛋——避免实控人或管理团队转移财产
4‘解散之诉告公司 其他股东第三人
5’解散之诉要调解 收购股份减资存
6‘解散一事不再理
7’ 解散一事不再理 十五日组清算组
自行清算不靠谱 法院指定清算组
8’自行清算靠董事 强清组员范围宽
9‘组员犯规法院换 依申请或依职权
10’清算注销登记前 民诉公司名义参
清算组长作代表 如无组长“法人”参
11‘通知公告见新法
12’债权申报诉确认——先异议再起诉
13‘逾期申报可补登 报告确认清算成
14’补充申报吃剩饭 重大过错股东逃
补报剩饭不够吃 破产申请办不了
15‘清算方案须确认 擅自执行要赔偿
16’强制清算半年期 超期法院来延长
17‘资不抵债先和解 法院确认裁终结
清偿方案未谈成 申请破产法院接
18’义务人与新法悖 是否连带待新则
19‘恶意分财假清算 股东董事连带责
20’未经清算办注销 股东董事连带责
21‘法责众后按过错
22’加速到期出资索
23‘清算组员可被诉 公司债权人可告
股东也可当原告 注销之后也可告
24’管辖要看住所地 地级登记中院告

首页
法律检索
法律研究
企业查询(启信宝)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文件问答
更多
智拾网
全部任务
个人
个人版
{groupname}
团队(0)
团队版咨询
智合AI团队版请联系商务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