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刑事辩护实务技能专业化指引

研阅

阅卷之后,找辩点,

会见当事人:对案情大致掌握,避免落入侦查机关套路和陷阱。

罪名构成要件、量刑要素。

第一遍:起诉意见书,当事人口供,被害人的口供、客观证据、证人证言、其他证据。

第二遍:

事件起因-被害人过错

发生时间

事件地点

相关人物

证据的理解、是否矛盾、主观明知、什么时候明知?怎么明知?明知的内容是什么?证人关于明知的口供,依据是什么?是否是猜想性测性、评论性证据?

如何对待无关的证据?找到没有相关事实认定的原因?检察机关有补充侦查。伤情成因鉴定。证据之间的矛盾无法排出。这个事实是否构成犯罪?

证据确实、充分。

案件经过时间轴、诉讼经过时间轴、

看冲突、矛盾、不相印证的证据、

质证提纲、这个证据不能用,会对整个案件产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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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阅卷必须通篇贯彻着辩护意识和任务意识,不要失去自我,不要跟着敌人的队伍走。如何保持自我? 说到底就是一个问题意识和逆向思维,不断地找矛盾、找漏洞、找错误,从逆境中找希望,从绝境中找生路,从不可能中找可能。

 

通篇贯彻

 

 

找漏洞、问题意识、逆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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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刑事辩护实务技能专业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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