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赞:创业公司股权架构设计与股权激励实战指引

第二讲:创始人之间股权安排

一、创始人之间股权安排的重点:

重中之重——控制权

控多少?

三分之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减少注册资本。

其他表决权:公司章程规定(约定);

完全控制:三分之二;

相对控制:51%

特定事项一票否决:34%

股权不等于控制权;创业之初达成共识

实际控制人如何控制:

1、直接控制高股权比例;

2、有限合伙/多层控股公司;

3、一致行动协议、投票权委托;

4、章程及股东协议约定(如表决权合并);

5、AB股(多倍投票权);

境外上市/非上市公司:均可采用多倍投票权;

境内上市新规:允许多倍投票权;

境内非上市公司:公司法VS实操

 

联合创始人及核心高管的股权如何安排?

1、明晰权责利:有梯度、有动态调整;

2、提前规划:预留未来引入合伙人的额度;

3、创始人股权绑定及股权成熟机制:设置绑定期及股权成熟机制(按年、项目、融资进度);

4、创始人退出机制:未成熟的平价收回;已成熟的按约定价格收回。

创始人股权均分的话要尽快补救:如海底捞的股权变化(张勇夫妇收购施永宏夫妇股权,从均分到占控制权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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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创始人之间的股权安排

重点:控制权

完全控制:2/3,66.67%

相对控制:51%

特定事项一票否决权: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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