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京:私人财富与股权纠纷

婚姻期间,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1.股东转让股权无限制,《公司法》并未要求股东转让夫妻共有股权需经配偶同意

2.非股份一方维权难,在股权转让确认无效前,离婚中要求分割此部分股权难以实现

3.转让股权行为定性难,究竟是善意还是非善意对于股东一方是基于经营行为转让股权还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难以定性和证明

法院判例,认为不需要配偶同意

建议:1.建议非经营一方持有一定比例股权,以便获得股权转让行为的知情权

2.尽量在离婚诉讼中,证明该转让行为是恶意的,并要求其少分、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3。转让股权一方应尽量避免被认定是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从shi'd

 

[展开全文]
 
薛京:私人财富与股权纠纷
¥2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