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锋:刑事证据的清单式审查与认定

3、从哪里来:

1、来源是否清楚,

2、审查方法:1)扣押、调取物品清单是否有对应的来源笔录(包括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笔录,调取证据清单,接受证据清单等)2)用于鉴定的物品或痕迹,有无对应的来源笔录。3、认定规则:1)未付笔录或清单,不能证明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2)未付笔录或清单,但结合其他证据可以证实来源的,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案例:1、念斌故意杀人案,2、江福庆故意杀人案;

4、有没有关联性。

1、是否与被告人或被害人有关联性

2、物证,看独特性特征;书证,看内容是否建立关联。

5、取得方式是否合规:收集过程是否违法。经不整或合理解释的,可作为定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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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锋:刑事证据的清单式审查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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