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课 带你从知产视角看世界

著作权的人身权(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经济权利)

人身权不可剥夺、转让、继承。

1.发表权,作者是否决定公之于众。何时何地。向不特定人公开。

2.署名权,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或者删改自己的署名。

3.修改权,(阻止他人)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不是典型的人身权)报刊编辑部对作者的文章修改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展开全文]

1.著作权包括作品,也包括邻接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权、版式设计权)。

2. 在中国版权和著作权是同一个概念。版权源于英美法系,著作权源于大陆法系。分别对应财产利益或人格利益的关注程度。

3. 著作权: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内,通过一定符号表现出来的,具有独创性,可复制传播的作品。

4. 独创性:在著作权侵权中经常被运用。著作权虽然也有可能存在巧合,但这种可能性非常之低,如果被告以此为抗辩,很难让法官形成内心的确信,败诉风险较高。

5.同时,被告可以通过使用或借鉴原告在先作品的方式进行抗辩。

6.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接触+实质性相似。

7. 合理使用:(1)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比如说,使用一份书籍中的思想或操作方案来实现一档电视节目,不构成侵权。但是,对这个书籍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上传、复制,则有可能构成侵权。(2)事实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区分事实的方法是看作者的意图。(3)技术方案、使用功能、操作方法不受保护。设计图的著作权保护的是其科学美感,而不是其中的技术方案。(4)新闻报道和官方文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展开全文]

专有权利是提出抗辩的前提:eg.购买阅读盗版书不犯法

著作人身权(精神权利):核心是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可以转让、放弃、授权

  1. 发表权:向不特定公众开放,为公众可获知
  2. 署名权: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作品署名(冒名侵犯的是姓名权)
  3. (授权他人)修改权:非典型人身权、多发生在编辑部的细节性修改
  4. 保护作品完整权: 达到有损作者声誉的程度
[展开全文]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专有权利,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继承

发表权(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禁止他人在自己作品上署名或删改自己的名字,署名权是作者的权利,被冒名者不能以署名权提起诉讼,侵害的是姓名权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与修改权是人身权相矛盾),没有产生新作品(改编权),没有篡改(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展开全文]
 
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课 带你从知产视角看世界
¥5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