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课 带你从知产视角看世界

知识产权的特征与性质:

知识产权人享有知识产权,客体 智力成果(有地域性)

智力成果体现于物质载体—所有权—所有人(无地域性)

伯尔尼公约(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

巴黎公约(工业产权)—不是自动保护原则,为成员国国民跨过申请提供便利

知识产权保护时间有限制(防止保护过度)

商标权只要续展可以一直保护,因为不是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的性质:私权

是否涉及平等民事主体财产关系,行使转让许可时是否遵循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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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价值的知识(智力成果)并不等于财产,只有通过赋予知识专有权,让知识的使用和转让经过许可并付费,才能形成一种财产性权利。没有专有性的知识作为一种信息,其他人非常容易模仿和复制,实质上会形成一种免费的流通方式,这从长远上来看将限制创造性。

2. 知识产权的赋予是通过国家机关的审查核准赋予的权利,并国家机关通过法律及公权力保障其专有性,这是为了保障IP的质量,也同时鼓励人们去创造和创新,是为了人类的长期利益和发展。

3. 知识产权保护的是智力成果和商业信誉(商标)。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和商标。

4. IP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是需要和无权所有权相互比较的,主要有3点特征。

(1)无形性(非物质性):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上是一种"想法“,比如一本小说中,书籍本身是无权所有权,而里面的文字组合是一种想法,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是无权所有权,而是这种想法的未经许可的复制发行传播。

(2)地域性:物权所有权是没有边界的,但知识产权是有边界的。《伯尔尼公约》对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是自动取得及保护,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作用仅是跨境申请的便利。

(3)无权所有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著作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商标和商业秘密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原因是商标和商业秘密是一种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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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是私权,主要涉及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转让、许可等权利行使依意思自治原则。

与同是绝对权的物权相比较特征

1.客体 非物质性

2.地域性 仅限于本国范围内予以承认与保护  对物权的所有权的保护是没有地域性的。

但是一些公约却削弱了地域限制。但不是缔约了就能没有地域限制的,公约不同保护的程度也就不同。

如伯尔尼公约是自动保护原则,自92年中国加入后,成员国之间是自动保护的。但是巴黎公约仅是便利跨国申请,未改变各国独立授权和注册原则。一项专利权和商标想要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仍需要在其他国家申请相应的注册。

3.时间性

例外:商标(可续展保护期)、商业秘密,可以一直保护下去。原因是商标不存在再次创作,商业秘密是没有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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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物权区别:

客体非物质性(非载体)

地域限制性(国际条约消弱:伯尔尼公约是自动保护原则)

时间性(防止过度保护;商标可以无限续期商业秘密没限期)

与物权相同:

私权(看主体,不看有无公权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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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识产权的特征与性质:

  1. 地域性

《巴黎公约》

《伯尼尔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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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与物权比较。

客体是非物质性,不是有体物,是有体物上承载的智力成果。

小说:纸张(物质载体),文字组合(文字作品)

小说作者(知识产权权利人)享有著作权(客体是作品小说)

购书人(物产权利人)享有物权(客体是书本的纸张)

有地域性,仅限于境内

《伯尔尼公约》著作权,作品自动保护原则,没有地域性

《巴黎公约》工业产权(专利和商标),有地域性。

是否获得专利权,各国未达成共识。

声音是否可以作为商标,各国标准不同。

时间性

所有权没有时间性。

著作权,作者有生之年之后50年

专利权,自发明创造之日起20年。

原因:站在前人的肩膀之上。

商标(十年,可续)和商业秘密没有时间性

知识产权和物权都是私权,

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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