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课 带你从知产视角看世界

专利权消灭:

1. 没交年费。

2. 权利人放弃权利。

3. 宣告无效(无效理由如下)

1)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自然规律、诊断方法等)

2)不具备实质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说明书不充分完整,该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通过说明书实施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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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利权的消灭与保护期

(一)消灭的情形:

放弃专利权

未缴纳年费(经济杠杆的作用)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1、无效宣告的理由:

不属于授权客体(如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

不符合授权的实质条件(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施

2、无效宣告的效力

例外,三种情况不具有追溯力:

无效前人民法院已经做出并执行的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

例外的例外:

(1)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2)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该全部或部分返还

3、专利权的保护期

发明 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均自申请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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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消灭
1、主动放弃未缴纳专利年费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无效宣告的理由:不属于授权客体(如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
不符合授权实质条件(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施
无效宣告的效力: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例外:以下情形中无追溯力
1、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
2、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
3、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
例外的例外:
1、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2、不返还专利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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