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迁教授的知识产权课 带你从知产视角看世界

二、专利申请日

1、先申请原则与专利申请日

先申请:以申请日为准

如何确定申请日?

邮戳很清楚——邮戳日为准

不清楚——除非申请人证明,否则以收到日为准

同日申请如何处理?

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同时驳回双方申请

 

2、优先权与申请日

国际优先权

·在《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提出正式申请

·在一定期间内就相同主题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

·以其首次申请日为在其他成员国的申请日

——期间

·发明与实用新型申请为12个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6个月

 

国内优先权

·在我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在12个月内就相同主题在我国再次提出申请

·以其首次申请日为申请日,前一申请视为撤销

——作用

·发明与实用新型申请的相互转换

·合并几项申请(须符合单一性原则)

·撤回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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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和单一性原则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

《专利法》第9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同一申请人对同一发明创造多次申请?

——只能获得一个专利权

不同申请人各自独立申请?

——只能一个人获得专利权

作用:

避免同一申请人通过多次申请延长保护期

避免权利冲突

允许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第9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单一性原则

含义: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者实用新型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原因:

便于分类、检索

收费上的考虑

 

单一性原则的例外:发明与实用新型

《专利法》第31条: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举例】

发明新化学物质DDT(产品发明)

发明制备DDT的新方法(方法发明)

发明了将DDT应作杀虫剂的用途并制成杀虫剂(用途发明)

——专利法允许将上述三项专利放在一个申请案中提出

 

单一性原则的例外: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申请的例外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

【举例】

茶壶和茶杯的一个内容相同的外观设计

——由于成套使用,常一同出售,允许放在一个申请案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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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利申请文件

1、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

(2)说明书及摘要

——说明书及作用:

a对基数方案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实现“公开换授权”;

b申请专利时:提出权利要求的依据;

c侵权诉讼中:解释权利要求、澄清保护范围

(3)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及作用:

 

(4)遗传资源来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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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特征与性质:

知识产权人享有知识产权,客体 智力成果(有地域性)

智力成果体现于物质载体—所有权—所有人(无地域性)

伯尔尼公约(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

巴黎公约(工业产权)—不是自动保护原则,为成员国国民跨过申请提供便利

知识产权保护时间有限制(防止保护过度)

商标权只要续展可以一直保护,因为不是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的性质:私权

是否涉及平等民事主体财产关系,行使转让许可时是否遵循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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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客体

狭义:对作品的权利

邻接权:对其他客体的权利(表演者权表演者对表演活动的权利、录制者权对录音录像的权利、广播组织权对广播信号的权利)

英美法系(版权)视作品为普通财产,保护经济利益

大陆法系(著作权)注重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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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申请日

先申请原则与专利申请日

邮戳很清楚,以邮戳日为申请日

同日申请两个,上午和下午的情况,两个申请不分先后,申请日的规定以日为准,双方协商,协商不成驳回双方的申请。

优先权日:

国际优先权

《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提出申请,一定期间内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以其首次申请日为在其他成员国的申请日。

期间:发明和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六个月

国内优先权

在国内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2个月内就相同技术方案再次提出申请,以首次申请日为准。

作用:发明与实用新型申请的相互转换;合并几项申请(符合单一性原则);撤回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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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重复授权和单一性原则

(一)禁止重复授权

同一申请人对同一发明创造只能申请一项专利

同一申请人对同一发明创造多次申请?

不同申请人各自独立申请?

只能一个人获得专利权

避免同一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多次申请延长专利保护期

避免权利冲突

允许同一天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此前进行选择。

(二)单一性原则

原因:便于分类和检索、收费考虑

单一性例外原则:产品发明 方法发明 用途发明,这三项发明是围绕一个主题,相互之间有密切联系,允许以一件提出申请

发明或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得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外观设计专利成套使用的可以在一个申请案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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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利申请的审查

我的专利审查的机制

(一)发明:早期公开、迟延(实质)审查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仅初步(形式)审查

(一)

对新的技术方案还可以选择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发明专利保护期只有20年,技术秘密无期限

但是他人通过反向工程获得技术秘密,这是无法得到保护的。

(二)非实质审查,专利质量不高

在诉讼中,权利人可以要求专利局出具专利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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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节 专利权内容、利用、消灭和保护期

一、专利权的内容概述

只控制“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的行为

未生产经营目的不等于以营利为目的;

大学等机构是非营利机构,但是属于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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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内容

发明专利可以针对产品和方法

实用新型只能针对产品

(一)产品专利权:制造权 使用权 销售权 许诺销售权 进口权

许诺销售权:以做广告,在商店橱柜中陈列,准备销售,销售之前的预备行为。

(二)方法专利权(包括使用产品的方法,制造产品的方法):使用权 延伸保护权(禁止他人使用专利方法,禁止他人对专利方法获取的产品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

方法专利实行程序上举证责任倒置,仅限于新产品的制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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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内容

制造区 销售权 许诺销售权 进口权

没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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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利权的转让 许可与质押

独占许可 有权单独起诉侵权人和申请诉前措施

排他许可 专利权人不起诉或申请时,可以起诉和申请诉前措施

排他许可 不能起诉侵权人和申请诉前措施,除非获得权利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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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利权的消灭与保护期

(一)消灭的情形:

放弃专利权

未缴纳年费(经济杠杆的作用)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1、无效宣告的理由:

不属于授权客体(如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

不符合授权的实质条件(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施

2、无效宣告的效力

例外,三种情况不具有追溯力:

无效前人民法院已经做出并执行的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

例外的例外:

(1)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2)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该全部或部分返还

3、专利权的保护期

发明 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均自申请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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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对专利权的限制

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专利权用尽后的特定实施行为

平行进口,

专利法第69条,专利产品或者依照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可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先用权人的特定实施行为

先用权例外: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了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仅在原有范围内制造使用

(三)临时国境例外 巴黎公约

(四)将专利作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对象使用

科研例外原则

(五)药品审批报送所用

Bolar例外,为提供行政审批信息使用

(六)宣告专利权无效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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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制许可

与法定许可的区别

专利权的强制许可:依法无需经过专利权人许可,在经向专利局申请并获得许可后实施专利技术,但应向专利权人支付许可费。

(一)防止滥用的强制许可

授权日3年,申请日起4年,

(二)依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

(三)制造并出口专利药品的强制许可

《多哈宣言》

(四)为实施从属专利需要的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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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专利侵权、假冒专利、法律责任。

一、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与使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方法以权利要求的的内容为准

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划定保护范围

全面覆盖原则:A+B+C

用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以确定保护范围。

二、相同侵权 等同侵权 全面覆盖原则

三、捐献原则

仅在说明书中公开,并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捐献给了社会

四、禁止反悔原则

保护公众的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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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限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

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准进行判断,消费者根据视觉印象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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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假冒专利

与侵犯专利权不同的含义

假冒专利:

(一)他人有真实存在的专利号、证书或文件,擅自标注在自己的产品上,并销售该产品;擅自用于自己产品的广告宣传;伪造或变造他人的专利号、证书或文件。

(二)不存在有效专利(未授权,或已过期),擅自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标注专利标记,并销售该产品;在广告宣传称自己产品为专利产品;伪造或变造专利号、证书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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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责任

专利侵权:

(一)民事责任

(二)有限的行政责任:责令停止侵权、没有罚款责任

(三)没有刑事责任 

假冒专利: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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