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与著作权侵权的结合和竞合:

以是否构成独创性的表达来认定争议元素是否落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1.著作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诉讼请求能够共存;

2.一个行为被认定为著作权侵权后,无须再引用《反法》进行认定;

 

不正当竞争与企业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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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欣皓:不正当竞争纠纷实务要点解析|案由选择 请求权基础 侵权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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