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维康:劳动法专题(五)|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劳动合同履行

规章制度的效力:1、程序合法---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公示:公告栏、合同附件、单位内部系统等

 

内容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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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员工讨论

规章制度

1,小企业好安排

2.人数多的企业可以分级分部门讨论汇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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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规章制度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1. 程序合法: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2. 内容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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