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工资

月计薪天数=21.75天(365天-104天)/12月

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

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2计算系数

(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作时间----正常工资、延时加班时间-----150%、休息日加班----200%或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300%(法定节假日本身也是计薪日)

(2)综合工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时间(不超过企业规定的时间)按正常工资,延时加班工资按150%,法定节假日加班300%

(3)不定时工作制: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上海节假日加班要付工资

综合工时及不定时工时需要批准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2010年【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月工资---劳合法18----实际收入-非常规性、福利性收入----实际月收入70%(上海)

2016年: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约定月工资,与实际不同按实际---集体合同---正常出勤月工资70%=不包含年终奖和各种补贴

北京:2017【北京高院、北京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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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

月计薪天数

 

加班工资的计算系数

  1. 标准工时制
  2. 综合工时制
  3. 不定时工作制
延时加班时间:不支付
休息日加班时间:不支付
法定节假日时间:不支付
实行综合工时及不定时工作制需经批准,但北京的不定时工作制不需要批准。
 
计算基数:
约定的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实际月收入-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
实际月收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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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孔多 · 2020-01-29 · 2.加班工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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