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如波: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应对指南——覆盖联合体、“背靠背”条款、工程价款、结算等各实务纠纷

  fidic 黄皮书业主资料错误可调整工程价款,epc不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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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 招标文件的组成 四和五分 开是为了利于风险划分和管控。第九条能够明确区分四和五的责任划分程度。
  • 管理性强制型规定并不当然造成合同无效;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例如禁止转包,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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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问题

(一)政投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设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原因:1、上位法《政府投资条例》 9、12条;2、财政预算资金以概算作为投资目标,避免超概和争议。简化报批的情形:《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的4类情形。

(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专属的规定。1、发包人要求(11项):写不清楚,容易影响合同履行和价款调整,审判和仲裁部门难裁决;解释顺序同等于专用条款;

(三)FIDIC条件下EPC业主提供的前期工作资料可以zhaoibiaowenjianhuozhehetongzhuanyigei chengbaoren.

(案例)2023年滁州环卫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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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阶段【项目合法性】

(1)建设单位应在发包前完成审核、备案等程序。

(2)具体明确为:

A.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制;

B.【包括社会资本企业和国有企业】

企业投资项目 立项(涉及重大民生)-核准制;

其他投资项目-备案制。

2、企业投资项目完成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立项程序即可,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方案项目和施工图的设计不能进入政府投资项目的承包范围,在可研之后也不能发包,只能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才能发包】。

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政府投资条例》)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以下4种政府项目只需要立项审批,无需在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即可发包】

(一)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

(二)部分扩建、改建项目

(三)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

(四)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 

2、招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人须知(二)评标办法和标准(三)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四)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去施工,而非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依据《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人要求编写操作指南》】,列名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五)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条件【招投标人可以利用该条款将勘验风险是否可以转移进行约定】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查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三个文件是并列的,政府提供初步设计文件;企业提供可研后可发包/ EPC模式下可以把发包人勘查错误的风险转移给承包人】;(六)投标文件格式(七)其他材料

3、《政府投资条例(行政法规)》第9条:项目单位应当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的真实性负责。

-上述条款是法律性强制行规定,但是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即合同如果违反该强制性规定不会导致合同无效,仅是国家行政机关可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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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工作要做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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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标法实施条例、发改委相关规定

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招投标项下的相关问题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1.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在完成了初步的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具备招标图纸后就可以招投标。 

2.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在项目发包前,完成项目的审核备案的程序,保证项目的合法性。

2.1国务院2004年关于 投资体制改革明确,政府投资立项采用审批制, 企业投资立项采用核准备案即可。

2.2政府投资项目不包括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只有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在工程总承包的承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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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总承包招投标问题

法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

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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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法后才能进行招投标,这里的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在可研、方案后不能招投标,原则上采取施工图设计+施工(有的是方案+施工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只能初步设计审批后才可发包,这一点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监管,概算控制项目等规定。按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可能简化。

这条规定是保障前期设计深入,充分论证,防止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

2、招标文件的编制包括七个方面,其中四、五两项是专属条款,需要律师协助完成,其它是格式条款。工程总承包合同是要求投标主体完成设计,这样在招标前没有设计,这就会出现没有施工图初步设计,也没有工程量清单。合同文本只能是项目清单(合同1.1.1.7 ),这样报价可能会有漏项,由承包人承担这个风险。第四项发包人要求的编写变得要求很高了。实务中只能是前期沟通了,要注意不能违反招投标规定。业主给的地质条件从业主角度上应将风险转移,即规定投标人自行勘察,风险自行承担,epc相对其它工程合同是将招标文件风险转移,国际上号称批着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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